「通風換氣」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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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第23條 …鍋爐、燃燒室或煙道適當冷卻。二、實施鍋爐、燃燒室或煙道內部之通風換氣。三、鍋爐、燃燒室或煙道內部使用之移動電線,應為可撓性雙重絕緣電纜或具同等以上絕緣效力及強度者;移動電燈應裝設適當護罩。四、與其他使用中之鍋爐或壓力容器…
  2. 行政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第31條 …下列規定辦理:一、將壓力容器適當冷卻。二、實施壓力容器內部之通風換氣。三、壓力容器內部使用之移動電線,應為可撓性雙重絕緣電纜或具同等以上絕緣效力及強度者;移動電燈應裝設適當護罩。四、與其他使用中之鍋爐或壓力容器有管連通者…
  3.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49條 …煙室。三、防火構造之昇降機昇降路或管道間。四、昇降機機械室或通風換氣設備機械室。五、電信機械室或電腦室。六、發電機、變壓器等電氣設備室。七、外氣流通無法有效探測火災之走廊。八、手術室、產房、X光(放射線)室、加護病房或麻…
  4.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85條 全區或局部放射方式防護區域內之通風換氣裝置,應在滅火藥劑放射前停止運轉。
  5.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97-1條 …設備之放射方式以全區放射方式為限,其防護區域、開口自動關閉及通風換氣,準用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本文、第三項及第八十五條規定設置。防護區域除符合前項規定外,應依流量計算結果採取防止該區域內壓力上升之措施。但無影響防護區域…
  6.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98條 乾粉滅火設備之放射方式、通風換氣裝置、防護區域之開口部、選擇閥、啟動裝置、音響警報裝置、安全裝置、緊急電源及各種標示規格,準用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第九十條至第九十三條、第九十五條及第九十七條規定設置。
  7. 行政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 第3條 …冷凍、冷藏、空氣調節、環境控制、潔淨室、冰水主機、儲能設備、通風換氣設備等之製造及其相關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鑑定、檢驗、施工、安裝、測試、維護、保養等項目之事業。前項相關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應依照技師法及相關法令規…
  8. 行政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 第4條 …、儲能設備:可提供冷凍、冷藏、或空氣調節所需之儲槽設備。八、通風換氣:可將空氣輸入或移出空間之空氣調節設備。九、專任技術士:領有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證照人員。十、專任技師:領有冷凍空調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或機械工程技師證…
  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23條 船上高溫多濕之工作處所,應具有保持通風換氣及調節溫濕度之設備。
  10.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1條 …四、不得使用管路裝置裝卸。五、裝卸終了,應清掃裝載場所,並予通風換氣,務使無殘餘之易燃液體或氣體存在。
  11.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8條 …十條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事項。九、裝卸終了,應清掃裝載場所,並通風換氣。
  12.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85條 …通知雇主,使其預先將鍋爐之內部恢復至常溫、常壓、排放內容物、通風換氣、整理清掃內部及為其他定期檢查必要準備事項。前項內部檢查項目為鍋爐內部之表面檢查及厚度、腐蝕、裂痕、變形、污穢等之檢測,必要時實施之非破壞檢查、以檢查結…
  13.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10條 …使其預先將第一種壓力容器之內部恢復至常溫、常壓、排放內容物、通風換氣、整理清掃內部及為其他定期檢查必要準備事項。前項內部檢查項目為第一種壓力容器內部之表面檢查及厚度、腐蝕、裂痕、變形、污穢等之檢測,必要時實施之非破壞檢查…
  14.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34條 …其預先將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之內部恢復至常溫、常壓、排放內容物、通風換氣、整理清掃內部及為其他定期檢查必要準備事項。前項內部檢查項目為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內部之表面檢查及厚度、腐蝕、裂痕、變形、污穢等之檢測、必要時實施之非破壞檢…
  15.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57條 …,使其預先將高壓氣體容器之內部恢復至常溫、常壓、排放內容物、通風換氣、整理清掃內部及為其他定期檢查必要準備事項。
  16. 行政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56條 …之十八以上;空氣中氧氣濃度有未滿百分之十八之虞時,應設置適當通風換氣設施,並確認維持連續有效運轉。前項作業場所,不得使用內燃機之機械,以避免排出之廢氣危害勞工。但在艙口蓋板全開,並已充分通風換氣,且無危害之虞者,不在此限…
  17.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86條 …作業勞工停止作業,離開作業場所,非經測定確認無危險及採取適當通風換氣後,不得恢復作業。
  18.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9-1條 …害之確認。二、局限空間內氧氣、危險物、有害物濃度之測定。三、通風換氣實施方式。四、電能、高溫、低溫與危害物質之隔離措施及缺氧、中毒、感電、塌陷、被夾、被捲等危害防止措施。五、作業方法及安全管制作法。六、進入作業許可程序。…
  1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9-5條 雇主使勞工於有危害勞工之虞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時,應設置適當通風換氣設備,並確認維持連續有效運轉,與該作業場所無缺氧及危害物質等造成勞工危害。前條及前項所定確認,應由專人辦理,其紀錄應保存三年。
  2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5-1條 …、氣體,應儲存於室外安全處所;如必須於室內儲存者,應置於有效通風換氣之處所;使用時,應置於氣瓶櫃內。五、未使用之氣體容器與供氣中之容器,應分隔放置。六、提供必要之個人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七、避免使勞工單獨操作。八、…
  2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5-2條 …止設備及措施之維護方法。(四)緊急應變措施。二、應儲存於有效通風換氣之場所。三、儲存場所,應採不可燃材料,或使用塗覆或包覆可防止硝酸銨滲入之材料。四、與易燃物、還原劑、燃油、金屬粉末或其他不相容物質,應分隔放置。五、應避…
  2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9條 …、從事熔斷作業時,為防止自吹管放出過剩氧氣引起火災,應有充分通風換氣之設施。六、作業中斷或完工離開作業場所時,氣體供氣口之閥或旋塞應予關閉後,將氣體軟管自氣體供氣口拆下,或將氣體軟管移放於自然通風、換氣良好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