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費」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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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開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民眾間接通話(報)實施辦法 4 …兩岸相互經由第三地區國家電信機構轉接之電話、電報及電報交換之通信費將依國際攤帳慣例經由第三地區電信機構處理。
  2.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2條 …。五、接續費:指互連時依使用電信網路通信時間計算之費用。六、通信費:指電信事業利用電信設備提供電信服務向用戶收取之費用。七、轉接接續費:指電信事業間之電信網路一部或全部未直接互連,其電信網路間之通信需經由其他電信事業之電…
  3.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5條 …之分攤、帳務之核對及錯帳之更正以及其他攤帳有關事項。八、用戶通信費之收取。九、爭議處理程序。十、協議書內容增修、終止等有關事項。十一、有關資料保密及雙方免責範圍之事項。十二、如有共用場所者,與場所共用有關之事項。市場顯著…
  4.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13條 …事業互連時費用之歸屬,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接續費、鏈路費由通信費歸屬之一方負擔。但互連業者間對鏈路費之負擔另有協議者,依其協議辦理。二、轉接接續費由致生轉接原因者負擔;其無致生轉接原因者,由相關電信事業協議之。三、其他…
  5.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2條 …服務提供者決定之。第三項改由其他長途或國際網路提供通信服務之通信費,由原應出帳之經營者依用戶原指定選接網路之費率向用戶收取。但改接後之網路費率較低者,得依較低之費率計收。選接服務提供者及長途或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應於營業…
  6.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4-1條 …動類選接服務提供者與第一類電信事業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間之國際通信費收取及呆帳責任,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辦理,不適用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有關通信費收取及呆帳責任規定:一、如有協議,依其協議辦理。二、…
  7. 行政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4-3條 …網站公告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告知消費者。第十四條之一第一項之國際通信費處理方式變更時,原國際通信費用收取者應於變更生效之日前四十五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告知其既有用戶。行動類選接服務提供者及第一類電信事業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對於…
  8.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66條 經營者與他國電信業者間,就國際網路話務處理及國際通信費用攤分之協議,如他國非屬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或僅有一家國際電信業者時,應符合回饋話務比例及平行攤分費率原則。前項所稱回饋話務比例,指經營者應於協議中要求他國特定電信業者處…
  9.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67條 經營者與他國電信業者間,就國際網路話務處理及國際通信費用攤分之協議,如他國屬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且有二家以上國際電信業者時,由經營者與他國電信業者協商之。前項之協議,不得妨礙其他經營者與他國電信業者間之協議,或使他國電信業者…
  10.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68條 經營者與他國電信業者間,就國際網路話務處理及國際通信費用攤分之協議,應於完成協議後一個月內檢附協議書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國際通信費用攤分之國際慣例有重大變更,或他國電信市場競爭情況改變,或有其他重大事由者,主管機關得公告變…
  11. 行政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 第9條 …項目:一、市內網路業務:(一)市內網路月租費。(二)市內網路通信費。(三)市內網路出租電路月租費。(四)公用電話通信費。(五)網際網路上網費。二、長途網路業務之長途網路出租電路月租費。三、國際網路業務之國際網路出租電路月…
  12. 行政電信事業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9條 …。第二項改由其他長途或國際通信語音服務電信事業提供通信服務之通信費,由原應出帳之電信事業依用戶原指定選接電信事業之費率向用戶收取。但改接後之費率較低者,得依較低之費率計收。選接服務提供者應於服務契約,以顯著方式載明前三項…
  13. 行政電信事業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1條 …務時,由選接服務提供者與該電信事業依公平合理原則協商國際語音通信費收取及呆帳責任。選接服務提供者無法與他國際通信語音服務電信事業就前項國際語音通信費收取及呆帳責任達成約定時,應停止提供用戶選接該電信事業國際通信語音服務,…
  14. 行政電信事業平等接取服務管理辦法 第12條 …公司網站公告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告知消費者。前條第一項之國際語音通信費處理方式變更時,原國際語音通信費用收取者應於變更生效之日前四十五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告知其既有用戶。使用行動通信號碼之選接服務提供者對於預付卡用戶之收帳方…
  15.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條 …該區域內所裝設之電話,其相互間之通信均按市內通信計費者。九、通信費:指電信事業利用電信設備提供通信服務向用戶收取之費用。十、成本:指含合理投資報酬之電信服務成本。十一、全元件長期增支成本:指電信事業為提供網路互連而利用與…
  16.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13條 …前項各款費用之負擔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接續費、鏈路費由通信費歸屬之一方負擔。但互連業者間對鏈路費之負擔另有協議者,依其協議辦理。二、轉接接續費由致生轉接原因者負擔;其無致生轉接原因者,由相關業者協議之。三、其他費用…
  17.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19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間之網路通信,其通信費之處理,依本節規定,本節未規定者,由第一類電信事業協商定之。
  18.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0條 行動通信網路與固定通信網路間之通信,除國際通信外,其通信費之處理,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通信費由發信端電信事業依行動通信網路事業之訂價向發信端用戶收取,通信費營收歸屬於行動通信網路事業。但自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通信費由發…
  19.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1條 使用行動通信網路作國際通信時,其通信費之處理,除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依下列原則辦理:一、國際通信費由行動通信網路事業按經營國際通信之第一類電信事業訂價向發信端用戶收取。國際通信費營收歸屬於經營國際通信之第一類電信事業。行動…
  20.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1-1條 …動類選接服務提供者與第一類電信事業國際網路業務經營者間之國際通信費收取及呆帳責任,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辦理,不適用前條有關通信費收取及呆帳責任規定:一、如有協議,依其協議辦理。二、如無協議,依下列原則辦理:(一…
  21.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2條 行動通信網路間相互通信時,其通信費由發信端電信事業訂價並由其向發信端用戶收取,通信費歸屬發信端電信事業,呆帳由發信端電信事業負責,發信端電信事業不得因呆帳之發生而免除其支付受信端電信事業相關費用之責任。
  22.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3條 固定通信網路間相互通信時,其通信費之處理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市內通信網路間相互通信時,其通信費由發信端電信事業訂價並向發信端用戶收取,通信費營收歸屬於發信端電信事業。二、市內網路業務用戶之長途發信及受信,通信費由經營長…
  23.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4條 …及衛星行動通信網路與固定通信網路或行動通信網路相互通信時,其通信費之處理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通信費由發信端電信事業訂價及收取。二、通信費之營收歸屬於發信端之電信事業。三、呆帳由發信端電信事業負責,發信端業者不得因呆帳之…
  24.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4-1條 …之網路與行動通信、市內通信或衛星行動通信網路間相互通信時,其通信費之處理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通信費由發信端電信事業訂價並向發信端用戶收取,通信費營收歸屬於發信端電信事業。二、呆帳由發信端電信事業負責,發信端電信事業不得…
  25.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27條 …之分攤、帳務之核對及錯帳之更正以及其他攤帳有關事項。八、用戶通信費之收取。九、爭議處理程序。十、協議書內容增修、終止等有關事項。十一、有關資料保密及雙方免責範圍之事項。十二、如有共用場所者,與場所共用有關之事項。
  26.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34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與第二類電信事業間之網路通信,其通信費之處理,依本章規定,本章未規定者,由電信事業協商定之。與第二類電信事業直接互連之第一類電信事業,其轉接第二類電信事業之話務,應與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協商並支付相關費用。
  27.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35條 …通信網路與提供長途或國際通信服務之第二類電信事業間之通信,其通信費之處理依下列原則辦理:一、市內網路業務用戶使用撥號選接服務之長途通信,通信費由經營長途通信之第二類電信事業訂價並向以撥號選接選用其網路之用戶收取。通信費營…
  28.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36條 行動通信網路與提供國際通信服務之第二類電信事業間之通信,其通信費之處理依下列原則辦理:一、行動通信網路業務用戶使用撥號選接服務之國際發信及國際受信,其通信費應由經營國際通信之第二類電信事業訂價,並由經營國際通信服務之第二…
  29.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36-1條 …信事業、行動通信、市內通信或衛星行動通信網路間相互通信時,其通信費之處理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通信費由發信端電信事業訂價並向發信端用戶收取,通信費營收歸屬於發信端電信事業。二、呆帳由發信端電信事業負責,發信端電信事業不得…
  30.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39條 …批發轉售服務及行動轉售服務經營者與第一類電信事業間之通信,其通信費之處理,準用第二十條至第二十四條之一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