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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第3條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從事之產業,符合農業技術密集或資本密集類目標準規定者,始得依本準則申請許可承受耕地。
  2. 行政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第5條 農業企業機構申請承受耕地許可時,應填具申請書及檢附下列文件六份,並裝訂成冊,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二、申請承受耕地之清冊。三、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3. 行政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第7條 農民團體及農業企業機構申請承受耕地所提出之農業經營利用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其相關細目如附件一:一、承受耕地之目的及利用內容。二、承受耕地區位分析。三、經營類目與當地直轄市、縣(市)農業發展關係。四、經營目標、策略、實…
  4. 行政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第9條 …縣(市)主管機關為三十日;在中央主管機關為三十日。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持第二項承受耕地許可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登記機關應於土地登記簿註記「本筆土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申請許可承受」;於…
  5. 行政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第15條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承受之耕地,其設定他項權利之最高金額,以不超過設定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與承受耕地面積之乘積之三點五倍為限。
  6. 行政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許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第3條 …用者。三、農業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許可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承受耕地證明者。四、農業主管機關為執行本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一或第三十九條規定,分別核發本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一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農業…
  7. 行政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許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第4條 …積不足○‧五公頃者,以○‧五公頃計算。三、申請核發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許可承受耕地證明者,每件新臺幣一萬元。四、申請核發本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一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依下列規定計…
  8.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3條 …利會組織通則所組織之農會、漁會、農業合作社及農田水利會。八、農業企業機構:指從事農業生產或農業試驗研究之公司。九、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指從事農業試驗研究之機關、學校及農業財團法人。十、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
  9.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33條 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
  10.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34條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其符合技術密集或資本密集之類目及標準者,經申請許可後,得承受耕地;技術密集或資本密集之類目及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應…
  11.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35條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依前條許可承受耕地後,非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利用計畫或閒置不用。
  12.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36條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依本條例許可承受之耕地,不得變更使用。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經營利用計畫,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用地變更者,不在此限。
  13.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37條 …作農業使用之耕地依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規定移轉與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時,其符合產業發展需要、一定規模或其他條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前二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
  14.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69條 …用管制規定者,應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規定處理。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依本條例許可承受之耕地,違反第三十六條規定,擅自變更使用者,除依前項規定辦理外,對該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之負責…
  15.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72條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違反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變更經營利用計畫或將耕地閒置不用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並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按次分別處罰。
  16.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第3條 …商或大消費戶者。九、零售商:指向消費者銷售農產品之商販。十、農業企業機構:指從事本法所稱農產品生產之公司組織。
  17.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第18條 …登記為該農產品批發市場之供應人:一、農民。二、農民團體。三、農業企業機構。四、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之農產品生產者。五、販運商。六、農產品進口商。前項第二款至第六款之供應人,應備置交易資料;必要時直轄市、縣(市)…
  18. 行政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會(社、場)員名冊,載明姓名、住址、貨品名稱及數量。二、其為農業企業機構及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之農產品生產者,應備置農產品生產登記簿,載明生產之農產品名稱、供應市場及供應數量。三、其為販運商者,應備置農產品進、…
  19. 行政農業金融法 第9條 …金融機構對農業用途之放款,應優先承作;對擔保能力不足之農民或農業企業機構,應協助送請農業信用保證機構保證。
  20. 行政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14條 …借款人,不受專業農民條件及產業經營規模之限制。第一項借款人為農業企業機構者,應為依公司法登記實際從事農、林、牧業之公司,且應符合下列條件:一、股東人數百分之八十以上具有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所定被保險人資格。二、具有農民…
  21.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4條 …下列農業創新活動之補助:一、促進農業創新或研究發展。二、鼓勵農業企業機構設置創新或研究發展中心。三、協助設立農業創新或研究發展機構。四、促進農業、學術及研究機構之合作。五、鼓勵農業企業機構對學校人才培育之投入。六、充裕農…
  22.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5條 …明文件。進駐本會或地方政府設置之農業科技園區或創新育成中心之農業企業機構,得列為優先補助對象。補助對象因農業發展而需有特別資格條件者,經本會或所屬機關公告,並刊登於政府公報,得不受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23.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6條 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中屬於鼓勵國外農業企業機構在國內設置創新或研究發展中心者,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具農業研究發展實績之外國公司依國內法認許並辦理分公司登記,或具農業研究發展實績之外國公司或研究機構在國內依法登記成立…
  24.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16條 休閒農場經營者應為自然人、農民團體、農業試驗研究機構、農業企業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前項之農業企業機構應具有最近半年以上之農業經營實績。休閒農場內有農舍者,其休閒農場經營者,應為農…
  25. 行政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 第17條 …。三、農業機構:指下列機構:(一)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八款之農業企業機構。(二)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九款之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三)依農業財團法人監督準則設立之農業財團法人。(四)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設立之農產品批發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