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學校及學院」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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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軍事學校設立變更停辦標準 第2條 本標準之用詞,定義如下:一、軍事學校及學院:指依相關教育法令所設立授予學位或發給畢業證書之軍事學校及其學院、所、系、科、班、組。二、變更:指前款軍事學校及學院之改制、合併及名稱變更。
  2. 行政軍事學校設立變更停辦標準 第3條 國防部為審核軍事學校及學院之設立、變更或停辦,應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代表審議辦理。
  3. 行政軍事學校設立變更停辦標準 第6條 軍事學校及學院之設立,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國家國防政策發展需要。二、軍事戰備需要,且為民間學校無法替代或滿足需求者。三、國軍辦理軍事幹部及專業人才養成教育需要。四、具備軍事教育中長程發展計畫重點與特色。五、相關法令有…
  4. 行政軍事學校設立變更停辦標準 第9條 軍事學校及學院之變更,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因應國內外重大軍事事務革新及形勢變遷。二、配合國軍組織變革及員額調整。三、提升教學品質或研究水準需要。四、提升學校組織、教學或管理效率需要。五、因應國軍整體教育資源之合理分配…
  5. 行政軍事學校設立變更停辦標準 第10條 軍事學校及學院之停辦,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學校或班隊設立之目的及任務已達成,無須繼續辦理者。二、經評估整體教育資源、組織或軍事政策等因素,須予停止辦理者。三、相關法令有規定者。
  6. 行政軍事學校設立變更停辦標準 第11條 軍事學校及學院設立、變更或停辦計畫說明書之格式、應記載內容、作業期程、作業程序等作業要點,由國防部定之。軍事學校自我評鑑之組織、基準、程序等作業要點,由國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