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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財政紀律法 第1條 …格控制預算歲入歲出差短及公共債務餘額,謀求國家永續發展,落實財政紀律,特制定本法。有關財政紀律之規範,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2. 行政財政紀律法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財政紀律:指對於政府支出成長之節制、預算歲入歲出差短之降低、公共債務之控制及相關財源籌措,不受政治、選舉因素影響,俾促使政府與政黨重視財政責任與國家利益之相關規範。二、稅式支出:指政府為達成經濟、社…
  3. 行政財政紀律法 第12條 中央對於財政紀律異常之地方政府,應訂定控管機制。前項異常情形控管機制由行政院另定之。
  4. 行政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財政紀律法第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5. 行政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 第8條 …級至第五級。前項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財力級次,於依地方政府財政紀律異常之控管機制運作期間列為第五級。第一項平均值,由行政院主計總處每三年檢討一次。
  6. 行政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 第23條 …及執行,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於依地方政府財政紀律異常之控管機制運作期間,執行中央計畫型補助款及編列或撥付分擔款,依該控管機制及行政院核定之相關配套措施辦理部分,不適用第十四條第二項及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
  7. 行政稅式支出評估作業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財政紀律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8. 行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11條 …度合計數,占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之比率,不受財政紀律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本條例施行期間,中央政府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應依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為因應各項防治及紓困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