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使用面積」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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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經營管理許可收費回饋金繳交運用辦法 第4條 申請人增設設施或變更使用面積、範圍等,應檢具前條身分證明文件、申請書及下列書圖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重要濕地申請生產、經營或旅遊事業變更計畫書,包含變更之使用面積之名稱、地點、種類、周邊環境現況、數量、材料及預…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身分證明文件;為政府機關者,免附。二、重要濕地增設簡易設施或變更使用面積說明書,包括簡易設施或變更使用面積之名稱、目的、種類、地點、數量、材料或面積等。三、地籍圖謄本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四、位置略圖及設施配置圖,其比例尺…
- 行政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主管機關收受申請重要濕地增設簡易設施或變更使用面積許可後,應於三十日內完成審查;經審查須予補正者,應通知申請人於接獲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補正。申請人得於前項補正期限屆滿之日前,申請展延一個月;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第…
- 行政內政部受理濕地保育法所定查詢及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 第3條 …要濕地範圍內從來之現況使用私有土地權利人,申請增設簡易設施或變更使用面積許可案件,每件繳納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 行政內政部受理濕地保育法所定查詢及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 第4條 …、經營或旅遊事業:每件新臺幣一萬零五百元。二、申請增設設施或變更使用面積、範圍:每件新臺幣五千八百元。同時申請者,以一申請案件計算。三、申請展延許可:每件新臺幣七百元。
- 行政農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許可案件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第4條 …農業設施之容許使用者,每件收取新臺幣二百元。二、申請農業用地變更使用面積在一公頃以下者,每件新臺幣三千元;面積超過一公頃者,每超過○‧五公頃加收新臺幣一千五百元,超過面積不足○‧五公頃者,以○‧五公頃計算。三、申請核發農…
- 行政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 第2條 …使用,依法變更編定或維持為水利用地或國土保安用地者,仍應計入變更使用面積,依第三條及第四條計收回饋金。嗣後有再依法變更作非農業使用情形者,免重複計收。第一項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屬山坡地範圍者,應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
- 行政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 第3條 …規定辦理者外,其回饋金之繳交基準如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以變更使用面積與獲准變更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乘積百分之五十為計算基準:(一)國家公園範圍內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二)因開發遊憩設施區、住宅社區或工商綜合區。(三…
- 行政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 第5條 …計畫範圍內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其回饋金之繳交基準,以變更使用面積與獲准變更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乘積百分之十為計算基準。但劃定為保存區作為古蹟使用者,以百分之一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