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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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 第5條 …項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業務人員得兼辦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及證券業務借貸款項之業務。
  2. 行政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 第14條 …三、作為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之資金來源。四、作為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之資金來源。五、銀行存款。六、購買短期票券。證券商對前項款項應支付利息予客戶,其利率由雙方約定之。
  3. 行政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第4條 …之主管及業務人員應經主管機關認可機構訓練及測驗合格,並得兼辦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及有價證券借貸之業務。
  4. 行政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第14條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對客戶融資總金額,加計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之融通總金額,不得超過其淨值百分之四百;對客戶融券與辦理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至第七款之出借有價證券總金額,加計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出借有價證…
  5. 行政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第21條 …金來源。二、作為向證券金融事業轉融通證券之擔保。三、作為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之資金來源。四、作為向證券交易所借券系統借券之擔保。五、銀行存款。六、購買短期票券。證券商對前項款項應支付利息予客戶,其利率由各證券商自行訂定,…
  6.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35條 …。二、外幣計價ETF不得為融資融券、有價證券借貸、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及不限用途款項借貸等相關業務之標的。三、融資買進及借入部位之新臺幣計價ETF,不得轉換為外幣計價ETF。四、投資人下單買入外幣計價ETF未成交時…
  7.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條 …出存摺、轉帳申請書:一、融券賣出者辦理現券償還轉帳。二、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擔保品轉帳。三、依保管事業規定終止登錄換發實體有價證券,辦理歸戶領回轉帳。四、符合櫃檯中心規定辦理證券商營業處所議價買賣國際債券轉帳。五、辦理以…
  8.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2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前項所稱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指證券商與客戶約定,為因應客戶購買有價證券之需,所從事之資金融通業務。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融通範圍,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券…
  9.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3條 證券商申請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應具備下列條件:一、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票面金額,且財務狀況符合證券商管理規則之規定。二、申請日前半年自有資本適足比率未低於百分之一百五十者。三、最近三個月未曾受…
  10.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4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應訂定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前項內部控制制度應訂定瞭解客戶評估作業及徵信程序、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之作業手續、權責劃分、融通額度控管及帳戶管理等事宜,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機制。
  11.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5條 證券商申請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書件,由證券交易所審查並轉報主管機關核准:一、內部控制制度。二、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其於申請時已逾年度開始六個月者,應加送上半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
  12.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6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其金額以每一客戶成交日買進、賣出證券價金相抵後之應付價金為限,但不包括信用交易融資買進及融券賣出款項。
  13.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7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融通期限為成交日次二營業日至次五營業日者,應以客戶買進證券為擔保。前項擔保品價值應以證券商借貸與客戶之金額一定比率為限。其比率由證券交易所會同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證券商於成…
  14.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7-1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融通期限不超過三十日者,得以具有發行人員工或原股東身分之客戶,認購之發行人初次上市、上櫃,或已上市、上櫃後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擔保(以下簡稱認股借貸)。前項擔保品價值與證券商借貸與客戶金額之比率…
  15.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8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融通期限不超過六個月者,應以客戶買進或持有之有價證券或其他商品為擔保,擔保品價值與證券商借貸與客戶金額之比率,不得低於一定比率。前項期限屆滿前,證券商得視客戶信用狀況,展延六個月,一年期限屆滿…
  16.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9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不得受理以下列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一、設質之股票。二、限制員工一定期間不得轉讓新股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三、公司員工擇定適用緩課所得稅之股票。四、公司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受贈、合併、營業受讓或其他…
  17.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0條 證券商依第八條規定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每種得為借貸款項融通擔保品之證券或受益憑證,證券商合計融通餘額不得超過該種證券上市或上櫃股份或受益權單位數之百分之五,且與信用交易市場融資餘額及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
  18.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2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所取得之擔保品,經客戶出具轉擔保同意書者,除作下列之運用外,不得移作他用,且應送存集中保管:一、作為向證券交易所借券系統借券之擔保。二、作為向證券金融事業借券及轉融通之擔保。
  19.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3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得向客戶收取借貸款項之利息及手續費,其利率應以年率為準,並於營業埸所揭示。
  20.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4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應與客戶簽訂借貸款項契約書。前項借貸款項契約書內容,應至少載明下列事項:一、融通事由。二、融通範圍。三、融通期限。四、融通額度。五、融通利率、手續費費率及以年百分率揭示之總費用。六、債權確保規…
  21.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5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不得與具有下列關係者從事交易:一、證券商之董事、監察人及法人董事、監察人之代表人、受僱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二、證券商之董事、監察人及法人董事、監察人之代表人等之配偶。三…
  22.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6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對每一客戶最高融通限額,由證券商自行控管,並應訂定內部授信作業及風險控管程序,適當評估客戶授信額度及控管授信風險。前項內部授信作業及風險控管程序應包括關聯戶授信額度控管,其應遵循事項由證券交易…
  23.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7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對客戶融通總金額,加計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融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其淨值百分之四百。前項規定之淨值,證券商由金融機構兼營者,按指撥營運資金計算,外國證券商在中華民國境內分支機構,按其專撥在中華…
  24.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8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應依業務操作辦法之規定為之。前項業務操作辦法應載明融通之申請及償還、擔保之方式、擔保品融通計算標準、擔保維持率之計算、補繳擔保品之種類、融通計算標準及期限、擔保品處分、認股借貸相關作業及其他經…
  25.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60條 …代理。三、有價證券之借貸或為有價證券借貸之代理或居間。四、因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或為借貸款項之代理或居間。五、因證券業務受客戶委託保管及運用其款項。證券商依前項規定申請核准辦理有關業務應具備之資格條件、人員、業務及風險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