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寬頻系統」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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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本規則名詞定義如下:一、行動寬頻系統:指經營者利用第七條所指配之頻率,並採用國際電信聯合會(InternationalTelecommunicationsUnion,以下簡稱ITU)或第三代合作夥伴計畫組織(3rdGen…
  2.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40條 …於前項事業計畫書載明其對該系統之管控能力。前項之管控能力,指行動寬頻系統應具備下列功能:一、得標者利用共用之公眾電信網路提供各自之電信服務時,對於其使用之各種資源(包括硬體、軟體、網路功能、系統、頻率及電信號碼)應具備不…
  3.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43條 …。得標者取得系統架設許可後,應依第一項第四款系統建設計畫建設行動寬頻系統。得標者或經營者變更第一項第四款系統建設計畫時,應敘明理由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得標者或經營者建設第一項第四款系統建設計畫以外之後續網路,應檢附系統建設…
  4.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45條 …申請將其自身或其他行動通信網路業務經營者之系統設備,移用為其行動寬頻系統之一部。前項移用涉及行動通信網路業務經營者終止營業、讓與營業或財產者,應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辦理。得標者或經營者擬依第一項規定移用者,應於依第四十三條…
  5.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47條 …審驗合格證明,始得使用。得標者或經營者之系統技術審驗事項,依行動寬頻系統審驗技術規範辦理。
  6.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48條 …同一棟建築物時,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得標者或經營者之行動寬頻系統內之銜接機線設備之電路,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自行建設。前項經核准建設之電路如為自建有線光纖或銅纜時,其建設應合於下列規定:一、其舖設網路之路線用地應依…
  7.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55條 …管機關對於可能發生或已發生災害區域,提供相關訊息,經由經營者行動寬頻系統,利用相關區域內基地臺以廣播方式傳送之災害告警訊息。經營者為傳送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應配合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公布之統一訊息交換格式及傳送字元…
  8.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56條 經營者設置之行動寬頻系統,主管機關得定期或不定期審驗之。
  9.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58條 經營者之行動寬頻系統與其他公眾通信網路連接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不致侵犯他人之通信秘密。二、維持電信服務之適當品質。三、不致損害使用者或其他公眾通信網路設備。四、與其他電信事業相連接之電信設備,應有明確之責任分界點。五…
  10.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63條 …四代行動通信基地臺及所連結之交換設備、傳輸機線設備等所構成之行動寬頻系統提供新經營者國內漫遊服務,其國內漫遊服務安排由業者間協商之。但新經營者之網路未提供之服務,不在此限。前項國內漫遊服務,應提供至新經營者取得行動寬頻業…
  11.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72條 經營者所經營之行動寬頻系統,其客戶及系統性能服務品質,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服務品質規範。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者不得縮減依第四十五條移用之系統原電波涵蓋範圍,並不得降低原系統提供之服務品質。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自行或委託…
  12.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75條 …應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規定辦理。經營者建設或新設、新增、擴充行動寬頻系統時,其通訊監察相關設備應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