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火性物質」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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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28條 …造廠、火藥庫或使用場所,不得吸菸、使用火源或擅自攜入易燃性、著火性物質。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37條 …炸物製造廠、火藥庫或使用場所吸菸、使用火源、擅自攜入易燃性或著火性物質者。七、違反第三十一條規定,遇爆炸物發生災害或有災害發生之虞,未立即採取必要應急、救護措施或未速報主管機關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2條 本規則所稱著火性物質,指下列危險物:一、金屬鋰、金屬鈉、金屬鉀。二、黃磷、赤磷、硫化磷等。三、賽璐珞類。四、碳化鈣、磷化鈣。五、鎂粉、鋁粉。六、鎂粉及鋁粉以外之金屬粉。七、二亞硫磺酸鈉。八、其他易燃固體、自燃物質、禁水性…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4條 …應遠離煙火、或有發火源之虞之物,並不得加熱、摩擦、衝擊。二、著火性物質,應遠離煙火、或有發火源之虞之物,並不得加熱、摩擦或衝擊或使其接觸促進氧化之物質或水。三、氧化性物質,不得使其接觸促進其分解之物質,並不得予以加熱、摩…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90條 …使用煙火之場所或其附近。(三)製造或處置火藥類、爆炸性物質、著火性物質或多量之易燃性物質之場所或其附近。二、保持容器之溫度於攝氏四十度以下。三、容器應直立穩妥放置,防止傾倒危險,並不得撞擊。四、容器使用時,應留置專用板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