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向」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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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棄置或焚化物貯存處。四、開始及完成棄置或焚化之時間、位置、航向、航速及當時氣象。五、棄置或焚化之操作情形、處理速度、焚化殘餘物處理方法。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前項紀錄,管理人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
- 行政水翼船管理規則 第6條 …船在翼航中,風力或浪高超過其核定之限度時,應即改以船身航行,航向最近之靠泊站或避難站。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4條 …槳推進,其舵恆潛於水下,經申請航政機關試航後證明能適當控制其航向者,得酌准放寬其規定。但以不超過試驗認可之風速為限。
- 行政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15條 …速船應有足夠強度及適當設計之方向控制措施,以確保船舶之艏向及航向於任何船速及證書核定條件下均能有效控制。高速船之方向控制系統、操縱、控制與性能及相關配置與設計應符合高速船規範。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28條 …,具有主要與應急之照明設施,不論晝夜均可清晰窺見標準磁羅經在航向刻線兩側各十五度角以上之扇形影像者,該標準磁羅經得視為操舵磁羅經。四、電羅經:指以電力運轉之指向儀器。五、真艏向:為由通過、艏艉基準線之一垂直面與通過真子午…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2條 …磁場所生之磁差。五、在緯度六○度以下,於航速二○節修正航速與航向之影響後,其剩餘穩定狀態誤差應在正負○.二五度乘以正割緯度之值內。六、在緯度六○度以下,由於急速變更船速二○節所生之誤差應在正負二度以內。七、在緯度六○度以…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6條 …設備之操作,應能以相對運動顯示「真北朝上」及「艏線朝上」或「航向朝上」方位穩定。並得具有真運動顯示。如具有真運動顯示時,應使操作者能選擇其顯示為真運動或相對運動。正在使用中之顯示方式及定位應有確切之指示。(七)以雷達自動…
-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28條 船舶於入出港前,應向港口管理機構指定之電臺報告船舶位置、航向、航速、出發港及目的港口名稱。
-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35條 …、遵照船長有關航行事項之指示,不得擅自更改。三、保持船長所定航向及航速,如遇時機急迫,得為權宜變更,但應即時報告船長。四、注意天氣及海面狀況,遇突發事件,應即報告船長。五、夜間當值,應先簽閱夜更命令簿。六、負責通信聯絡,…
- 行政飛航規則 第2條 …見度:指由合格之觀測人員或自動系統所測報之機場能見度。五十、航向:指航空器縱軸所指之方向,以真北、磁北、羅北或方格北之度數表示之。五十一、實際高度:指自特定基準至某平面、某點或某目標物間之垂直距離。五十二、儀器飛航:指遵…
- 行政飛航規則 第21條 有飛航優先權之航空器,應保持航向及空速。各航空器依下列規定應採取避讓措施時,除取得足夠之安全隔離並考量機尾亂流之影響外,應避免在其他航空器上、下或前方通過:一、對頭接近:當兩航空器對頭或近乎對頭接近而有碰撞危險時,應各向…
- 行政飛航規則 第41條 …及指示。三、使用跑道、高度表撥定值、次級雷達電碼、高度指示、航向與空速指示及由管制員發出或包含於終端資料自動廣播服務中之轉換空層資料。駕駛員對其他之航管許可或指示,包括有條件許可,應覆誦或明確表示知悉且遵守。駕駛員不得用…
- 行政飛航規則 第43條 …於其現行飛航計畫時,應採取下列措施:一、偏離航跡:應立即調整航向,儘速飛回原航跡。二、真空速變更:航空器在巡航中兩報告點間之平均真空速有差別或預計真空速與原飛航計畫所填者有百分之五以上增減時,應告知有關飛航服務單位。三、…
- 行政飛航規則 第67條 …申請,申請內容包括:(一)航空器識別。(二)現在位置、高度及航向。(三)申請進入或穿越B類、C類、D類空域及E類地表空域或機場航線時間、高度、航向、方位與距離。三、飛航途中因需要改變高度或變更走廊時,應即向有關飛航服務單…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13條 …。四、一具具防止結冰之空速指示系統。五、轉彎傾斜儀、姿態儀、航向指示儀各一具,或合併三者功能之儀表或將三者功能整合於飛航指導儀內之系統。六、一具顯示陀螺儀器動力情況之裝置。七、一具顯示外界大氣溫度之儀表。八、一具升降速率…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48條 …。四、一具具防止結冰之空速指示系統。五、轉彎傾斜儀、姿態儀、航向指示儀各一具,或合併三者功能之儀表或將三者功能整合於飛航指導儀內之系統。六、一具顯示陀螺儀器動力情況之裝置。七、一具顯示外界大氣溫度之儀表。八、一具升降速率…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廠設立檢定管理規則 第8條 …壓或電能運作之儀表或系統,包括自動駕駛儀控設備、轉彎傾斜儀、航向陀螺與其儀表設備之零組件、電磁羅盤及陀螺同步羅盤。(四)四級:電子式儀器,各種使用電子管、電晶體運作之儀表或類似設備,包括電容式容量表、系統放大器及發動機分…
- 行政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第27條 …與其他航空器對頭或近乎對頭接近而有碰撞危險時,應各向右方變更航向。二、交叉接近:當超輕型載具之右方有另一超輕型載具或其他航空器以近似高度交叉接近時,除取得足夠之安全隔離並考量機尾亂流之影響外,應即避讓並避免在超輕型載具或…
- 行政船位回報漁獲回報海圖及監督管控中心設備管理輔導辦法 第2條 …四、須能傳輸船位回報器識別碼、日期、時間、船位經緯度、航速及航向等內容。五、全球定位系統經緯度之誤差值在一百公尺以內者,比率應達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六、具備與監督管控中心雙向通訊之功能者,應具有得由主管機關或受託專業機構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