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交換」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5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1. 行政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第2條 …我國主管機關執行稅務用途資訊交換,應透過個案請求、自發提供、自動交換或其他主管機關約定之交換方式,取得或提供稅務用途相關資訊。
  2. 行政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第3條 …依租稅協定規定,主動提供另一方主管機關稅務用途相關資訊。四、自動交換:指任一締約方主管機關依租稅協定及依租稅協定商訂之文書規定,定期批次提供另一方主管機關稅務用途相關資訊。五、締約他方:指與我國簽署租稅協定之國家、地區或…
  3. 行政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第19條 我國與締約他方進行稅務用途資訊自動交換應依租稅協定之主管機關協定、協議、安排、換函、備忘錄或其他類似文書之規定辦理。前項文書應符合第四條規定,且未有第五條任一款及第六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情形。我國主管機關、財政部財政資訊…
  4.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25條 …指依據與我國商訂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之條約或協定進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且經財政部公告之國家或地區。
  5.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28條 …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發布之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進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且經財政部公告之國家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