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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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合格證書收費標準 第2條 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合格者,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三百元後始發給合格證書;申請補發或換發合格證書者,亦同。
- 行政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係指擔任與自來水工程及設備有關之下列各類人員:一、施工人員。二、管理人員。三、化驗人員。四、操作人員。
- 行政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 第3條 各類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之考驗,由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或其委託之機關(構)辦理。前項各類考驗合格人員,其合格證書均由本部發給之。
- 行政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 第5條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甲級考驗: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所畢業或同等學力,並曾任有關該類工作滿三年,有證明文件。二、乙級考驗相當類及格…
- 行政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 第6條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乙級考驗: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相當科、系、所畢業或同等學力,並曾任有關該類工作滿三年,有證明文件。二、丙級考驗相當類及格,並…
- 行政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 第7條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丙級考驗:一、年滿十八歲。二、其他國家考試相關類科及格取得證書或取得其他政府機關考驗之相關專業證照。
- 行政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 第8條 各類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之考驗方法如下:一、學歷、經歷、著作、考試及格證書、考驗專業證照及發明審查。二、筆試或口試。三、實地操作。符合第五條第三款、第六條第三款或前條第二款資格人員之考驗,得僅依前項第一款規定方法辦理;其餘…
- 行政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 第11條 本辦法修正施行前,已在職之各類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應於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年內依本辦法之規定,取得合格證書;未取得合格證書者,不得執行該類職務。前項人員之考驗,得單獨辦理。
- 行政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 第12條 各類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不得將其合格證書轉借或轉讓他人;如有違反者,本部得廢止其合格證書。
- 行政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 第5條 …利工程類科考試及格或自來水管配管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合格或領有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合格證書施工人員類甲級,並從事自來水工程工作一年以上,具有證明文件者。(二)專科以上學校環境(衛生)工程、土木、建築、機械、化工、電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