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性作業」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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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16條 …發生源設置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但設置該項設備顯有困難或為臨時性作業者,不在此限。依前項但書規定未設密閉設備或局部排氣裝置時,應設整體換氣裝置或將各該物質充分濕潤成泥狀或溶解於溶劑中者,危害勞工健康之程度者。第一項規定…
- 行政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第3條 …設備。七、整體換氣裝置:指藉動力稀釋已發散之粉塵之設備。八、臨時性作業:指正常作業以外之作業,其作業期間不超過三個月且一年內不再重覆者。九、作業時間短暫:指同一特定粉塵發生源之特定粉塵作業,其每日作業不超過一小時者。十、…
- 行政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第10條 …防止粉塵之發散,應設置整體換氣裝置或具同等以上性能之設備。但臨時性作業、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短暫,且供給勞工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具時,不在此限。
- 行政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第11條 …),為防止粉塵之擴散,應設置換氣裝置或同等以上性能之設備。但臨時性作業、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短暫,且供給勞工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具時,不在此限。前項換氣裝置應具動力輸入外氣置換坑內空氣之設備。
- 行政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第12條 …業之勞工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具時,不適用第六條之規定。一、從事臨時性作業時。二、從事同一特定粉塵發生源之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短暫時。
- 行政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2條 …關認可,執行作業環境監測業務之機構(以下簡稱監測機構)。三、臨時性作業:指正常作業以外之作業,其作業期間不超過三個月,且一年內不再重複者。四、作業時間短暫:指雇主使勞工每日作業時間在一小時以內者。五、作業期間短暫:指作業…
- 行政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7條 …第三款規定之作業場所,雇主應依下列規定,實施作業環境監測。但臨時性作業、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短暫之作業場所,不在此限:一、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監測二氧化碳濃度一次以上。二、下列…
- 行政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8條 …場所,應每年監測四烷基鉛濃度一次以上。前項作業場所之作業,屬臨時性作業、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短暫,且勞工不致暴露於超出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所列有害物之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或最高容許濃度之虞者,得不受前項規定之限…
- 行政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2條 …理師、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等資格,並經相關訓練合格者。六、臨時性作業:指正常作業以外之作業,其作業期間不超過三個月,且一年內不再重複者。
- 行政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20條 …從事其他作業之人員,有受健康危害之虞者,適用第十六條規定。但臨時性作業者,不在此限。
- 行政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3條 …時間短暫:指雇主使勞工每日作業時間在一小時以內之作業。十六、臨時性作業:指正常作業以外之作業,其作業期間不超過三個月且一年內不再重覆者。十七、通風不充分之場所:指室內對外開口面積未達底面積二十分之一以上或全面積百分之三以…
- 行政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24條 …有效隔離而勞工不必經常出入之室內作業場所。二、作業時間短暫或臨時性作業。三、從事鉛、鉛混存物、燒結礦混存物等之熔融、鑄造或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使用轉爐從事熔融之作業場所等,其牆壁面積一半以上為開放,而鄰近四公尺無障礙物…
- 行政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41條 …等倒入漏斗時,如有鉛塵溢漏情形,應令勞工立即停止作業。但如係臨時性作業,且勞工確實已戴用有效呼吸防護具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