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難」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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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申請審查辦法 第10條 …件掛置於門廳明顯易見之處,並將入住之設施與設備使用管理規定及緊急避難逃生位置圖,置於住房明顯易見之處。
  2.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訪客及車輛出入檢查。三、人員安全教育訓練及管理。四、救護及緊急避難措施。五、災變事故處理、調查及防範對策。六、其他必要採取之措施。前項安全維護規定事後修正者,仍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備。
  3.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26條 民宿經營者應將房間價格、旅客住宿須知及緊急避難逃生位置圖,置於客房明顯光亮之處。
  4. 行政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27條 …備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梯子、安全帶或救生索等設備,供勞工緊急避難或救援人員使用。
  5. 行政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第10條 雇主應於鍋爐房設置二個以上之出入口。但無礙鍋爐操作人員緊急避難者,不在此限。
  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38條 …機械之操作信號、工作場所標識(示)、有害物空容器放置、警報、緊急避難方法及訓練等。九、使用打樁機、拔樁機、電動機械、電動器具、軌道裝置、乙炔熔接裝置、氧乙炔熔接裝置、電弧熔接裝置、換氣裝置及沉箱、架設通道、上下設備、施工…
  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34條 雇主對不經常使用之緊急避難用出口、通道或避難器具,應標示其目的,且維持隨時能應用之狀態。設置於前項出口或通道之門,應為外開式。
  8. 行政漁港法 第12條 …理及維護工作,並向使用者收取管理費。但本國籍漁船、公務船舶或緊急避難船舶免收管理費。前項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9. 行政漁港法 第15條 …得依漁港區域實際使用狀況,限制設籍漁船以外船舶入港停泊。但為緊急避難者,不在此限。
  10.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2條 …出港。六、指派本國籍人員辦理暫置區域原船暫置大陸船員之暫置、緊急避難或外出就醫等期間之生活輔導及管理。七、不得使其所僱用之大陸船員於其他漁船工作。八、所僱大陸船員發生犯罪、脫逃、鬥毆或重大違規案件時,通報當地直轄市或縣(…
  11.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14-2條 …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12. 行政遺傳工程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開發試驗研究管理辦法 第4條 …生物來源、類別、學名或名稱。四、緊急處理計畫。五、試驗區域、緊急避難室位置略圖及配置略圖。六、物理性或生物性之防護說明。七、安全操作裝置。八、週遭環境保護措施說明。中央主管機關於受理前項申請後,得邀請專家審查,經審查結論…
  13.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14條 因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致造成污染者,不予處罰:一、為緊急避難或確保船舶、航空器、海堤或其他重大工程設施安全者。二、為維護國防安全或因天然災害、戰爭或依法令之行為者。三、為防止、排除、減輕污染、保護環境或為特殊研究需要,經中央…
  14. 考試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 第12條 …理。考試進行期間遇有地震、火災、空襲或其他緊急事故,應考人因緊急避難離開座位或試場者,事故結束後應即返回試場座位繼續作答,並得由試區主任按所延誤時間補足考試時間。題務組入闈期間遇有地震、火災、空襲或其他緊急事故,有危害工…
  15. 考試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11條 各機關應訂定緊急避難之標準作業程序,並應定期實施辦公場所之緊急避難訓練。
  1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79條 …物或地下運輸系統與建築物地下層之連接處,具有專用直通樓梯以供緊急避難之獨立區劃空間。
  1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81條 …得不計入建築面積及容積總樓地板面積。十一、緩衝區內專供通行及緊急避難使用,不得有營業行為;牆壁得以耐燃一級材料設置嵌入式廣告物。
  18.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第12條 …作業程序等事項。三、作業區機械設備及其他物品之放置,不得妨礙緊急避難時之進出路線,非作業必需品,不得存放於作業區內。四、作業區之工作臺,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以平滑不粗糙之木板為之,上舖銅皮或橡皮等對下墜物體有緩衝,不易…
  19.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30條 坑內各巷道間應設緊急避難通行道;其距離採掘面應在三百公尺以內,截面規格並應能滿足人員順暢通行。
  20.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209條 …主要地點設置相互連繫之警鈴、電話、對講機或其他通訊設備及指示緊急避難方向之顯明標示。
  21. 行政礦場安全法 第27條 …場建立坑內、坑外通訊連繫及警報系統,並於適當地點設各種危險與緊急避難標誌。
  22.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63條 因緊急避難或緊急事故之特殊需要,中央主管機關或航政主管機關得無償調度使用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