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員」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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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 第41條 …(二)路線養護修建情形。四、組織及人員資料:(一)鐵路營運與維修員工數。(二)行車人員合格人數。(三)失能傷害頻率。五、營業收支資料(季底):(一)營業收入。(二)營業成本。(三)營業外收入。(四)營業外支出。六、重要紀…
- 行政航空器編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器之航空器駕駛員、飛航工程師、航空器維修工程師、飛航管制員、維修員、航空器簽派人員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於機坪內從事航空器拖曳、引導、貨物裝卸、空橋操作及支援裝備之人員。2.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領有民航局發給遙控無人機專業操作…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條 …:指航空器駕駛員、飛航工程師、航空器維修工程師、飛航管制員、維修員及航空器簽派員。五、飛行場:指用於航空器起降活動之水陸區域。六、助航設備:指輔助飛航通信、氣象、無線電導航、目視助航及其他用以引導航空器安全飛航之設備。七…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2條 …在地面上擔任航空器機體、發動機及通信電子維護工作之人員。五、維修員:指領有檢定證,受僱於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廠(以下簡稱維修廠)從事航空器或其零組件之維修、改裝或檢驗工作之人員。六、航空器簽派員:指領有檢定證…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8條 …或廢止者,一年內不得申請同類航空人員檢定。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或維修員,其檢定證經撤銷或廢止者,一年內不得申請航空器維修工程師及維修員檢定。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95條 …。七、領有B1類或B2類檢定證者,得執行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之維修員業務。檢定證持有人執行前項簽證工作時,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經確認具有執行檢定授權航空器之恢復可用簽證或維修簽證能力。二、具有執行航空器恢復可用簽證所依…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00條 維修員之檢定類別如下:一、螺旋槳類別:(一)一級:固定螺距式螺旋槳。(二)二級:固定螺距式以外之螺旋槳。二、無線電設備類別:(一)一級:通信設備。(二)二級:導航設備。(三)三級:雷達設備。三、儀器類別:(一)一級:機械…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01條 申請維修員檢定證者,其年齡應滿十八歲,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並符合下列規定:一、為維修廠雇用,具所申請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檢定類別十八個月以上實際維修工作經驗,且領有證明文件者。但持有飛機修護技術士證者…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02條 申請維修員檢定證者,學科項目應檢定民用航空法與相關法規及人為因素學。申請維修員術科檢定者,其檢定項目依維修員術科檢定報告表實施。維修廠應就維修員申請檢定類別,備妥所需廠房、設備、工具及文件手冊供檢定使用。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03條 維修員應在所屬維修廠檢定授權範圍內,依照核准之作業程序,執行航空器零組件維修或督導、預防性維護、改裝及恢復可用簽證,並受該維修廠之監督、考核。維修員應瞭解維修廠、民用航空運輸業或普通航空業之手冊及相關技術規範,始得執行或…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04條 維修員因故不再執行其檢定項目時,其檢定證應由維修廠報請民航局繳銷。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16條 …國人持外國有效檢定證申請我國航空器簽派員、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或維修員相應類別檢定證者,除應依第四條規定檢送相關文件外,並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一、其外國航空器簽派員、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或維修員經歷紀錄及原外國檢定證影本。二、原…
-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2條 …資格能力合格後,負責執行航空器維修工程師術科檢定之人員。六、維修員檢定考試官:指受委託之機關、團體推薦之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或維修員,經民航局審核資格能力合格後,負責執行維修員術科檢定之人員。七、航空器簽派員檢定考試官:指受…
-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辦理維修員術科檢定之機關、團體,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申請民航局審查合格具有維修員檢定作業能力並發給委託檢定證書及檢定考試官名冊後,始得執行檢定工作:一、維修廠檢定證書或航空維修訓練機構許可證之影本。二、合格之維修員檢定考…
-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13條 維修員檢定考試官之資格條件如下:一、曾任航空器維修工作六年以上經驗。二、持有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檢定證或維修員檢定證。三、二年內無違反民用航空法而受處分之紀錄者。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廠設立檢定管理規則 第15條 …合下列規定:一、國內維修廠督導人員,應持有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或維修員檢定證。二、設立於國外之維修廠督導人員應具下列條件之一:(一)具有二十四個月實務維修經驗。(二)經訓練或完全瞭解執行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或預防…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廠設立檢定管理規則 第18條 …維修廠得依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推薦雇用之員工申請檢定取得維修員檢定證。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廠設立檢定管理規則 第19條 …工作年資。(四)目前工作範圍。(五)所持有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或維修員檢定證書號碼及檢定類別。前項名冊於人員增補、離職、調職或變更工作範圍時,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依規定修訂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