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有代表者」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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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第9條 二人以上共同申請,或為電路布局權之共有者,除約定有代表者外,辦理一切程序時,應共同連署,並指定其中一人為應受送達人。未指定應受送達人者,電路布局專責機關除以第一順序申請人為應受送達人外,並應將送達事項通知其他人。
  2. 行政專利法 第12條 …或本法另有規定者,應共同連署外,其餘程序各人皆可單獨為之。但約定有代表者,從其約定。前二項應共同連署之情形,應指定其中一人為應受送達人。未指定應受送達人者,專利專責機關應以第一順序申請人為應受送達人,並應將送達事項通知其…
  3. 行政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法第九條所稱約定有代表者,指由共同申請人或電路布局權共有人全體約定者。前項代表為有關電路布局之申請時,應檢附約定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