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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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2條 經指定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之商品(以下簡稱管理及檢驗制度商品),應於輸出入報請監視查驗前,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2. 行政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指生產廠場之品質管理及檢驗制度符合主管機關指定條件,並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審查符合,取得認可者。前項指定條件由主管機關依商品種類定之。
  3. 行政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4條 申請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標準檢驗局或其所屬轄區分局(以下簡稱檢驗機關)辦理。前項應檢附之相關文件,如為國外生產廠場者,應另檢附由當地國主管機關或標準檢驗局認定機構推薦所出具之相關證照或…
  4. 行政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5條 申請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經審查符合者,應按申請產品類別予以認可,並發給認可證明書;認可證明書之有效期間,由標準檢驗局依商品種類定之。前項審查於必要時,標準檢驗局得派員赴廠場實地查核。
  5. 行政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8條 檢驗機關對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得不定期實施廠場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