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設通路」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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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 第3-1條 …本辦法發布前,已提出申請或已領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內依法留設之私設通路提供作為公眾通行者,得准單獨申請分割。
- 行政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嚴重地層下陷區之農牧用地及養殖用地認定標準 第3條 …業收益者:一、水源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二、公用事業設施。三、私設通路。四、水庫、河川、湖泊淤泥資源再生利用臨時處理設施。嚴重地層下陷區之農牧用地,因地層下陷致無法供作下列之一使用,得經本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現況…
- 行政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嚴重地層下陷區之農牧用地及養殖用地認定標準 第4條 …未產生使用收益或營業收益者:一、水源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二、私設通路。嚴重地層下陷區之養殖用地,因地層下陷致無法供作下列之一使用,得經本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現況為未產生經濟效益:一、養殖設施。二、農業設施。三、…
-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6條 …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1條 …沿道路邊綠帶)或經指定建築線之現有巷道。除另有規定外,不包括私設通路及類似通路。三十七、類似通路:基地內具有二幢以上連帶使用性之建築物(包括機關、學校、醫院及同屬一事業體之工廠或其他類似建築物),各幢建築物間及建築物至建…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應與建築線相連接,其連接部份之最小長度應在二公尺以上。基地內私設通路之寬度不得小於左列標準:一、長度未滿十公尺者為二公尺。二、長度在十公尺以上未滿二十公尺者為三公尺。三、長度大於二十公尺為五公尺。四、基地內以私設通路為進…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1條 私設通路長度自建築線起算未超過三十五公尺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面積。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3-1條 私設通路為單向出口,且長度超過三十五公尺者,應設置汽車迴車道;迴車道視為該通路之一部份,其設置標準依左列規定:一、迴車道可採用圓形、方形或丁形。二、通路與迴車道交叉口截角長度為四公尺,未達四公尺者以其最大截角長度為準。三…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側同時臨接道路,其高度限制並應依本編第十六條規定。三、基地以私設通路連接建築線,並作為主要進出道路者,該私設通路視為面前道路。但私設通路寬度大於其連接道路寬度,應以該道路寬度,視為基地之面前道路。四、臨接建築線之基地內留…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26條 …截角時,以未截角時之長度計算。││(三)所稱面前道路,不包括私設通路及類似通路。││(四)道路有同編第十四條第五款規定之情形者,本條適用之。│└────────────────────────────┘二、基地臨接永久性…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117條 …但在避難層之店鋪,飲食店以防火牆區劃分開,且可直接通達道路或私設通路者,其樓地板面積免合併計算。四、旅館、設有病房之醫院、兒童福利設施、公共浴室等、供其使用樓地板面積之和超過二百平方公尺者。五、學校。六、博物館、圖書館、…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本條文有附件第118條 …、建築基地未臨接道路,且供第一款用途以外之建築物使用者,得以私設通路連接道路,該道路及私設通路寬度均合於本條之規定者,該私設通路視為該建築基地之面前道路,且私設通路所占面積不得計入法定空地面積。前項面前道路寬度,經直轄市…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6條 …階之級深。三、戶外階梯寬度不得小於一點二公尺。但以戶外階梯為私設通路或基地內通路者,其階梯及平台之寬度應依私設通路寬度之規定。以坡道代替前項戶外階梯者,其坡度不得大於一比八。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9條 …池及戶外裝卸貨空間、住宅區及商業區依規定應留設之騎樓、迴廊、私設通路、基地內通路、現有巷道或既成道路。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 第3-2條 …、施工、構造或設備規定,報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定後實施:一、私設通路及基地內通路。二、建築物及其附置物突出部分。但都市計畫法令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三、有效日照、日照、通風、採光及節約能源。四、建築物停車空間。但都市計畫法…
- 行政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11條 …路寬度在六公尺以上者,仍應保持原有寬度,免再退讓。建築基地以私設通路連接道路者,其通路寬度不得小於左列標準:一、長度未滿十公尺者為二公尺。二、長度在十公尺以上未滿二十公尺者為三公尺。三、長度大於二十公尺者為五公尺。四、基…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29-2條 …之建築基地,為建築需要依其建築使用條件無法以其他相鄰土地作為私設通路連接建築線者,得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後,以農業區土地興闢作為連接建築線之私設通路使用。前項私設通路長度、寬度及使用條件等相關事項,由縣(市)政府定之。
- 行政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 第3條 …四十為計算基準。三、因私人開發供道路使用申請變更為交通用地或私設通路,以變更使用面積與獲准變更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乘積百分之二十為計算基準。但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出具既成道路並具公用地役關係證明,以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