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商業務人員」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 行政票券金融管理法 第12條 票券商業務人員非經向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登記,不得執行職務。票券商業務人員應具備之資格條件、登記、訓練及其他管理事項,由主管機關以規則定之。本法施行前已擔任票券商業務人員者,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票券金融商業同業…
- 行政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3條 本規則所稱票券商業務人員,指為票券商管理或從事下列業務之人員:一、短期票券之簽證、承銷、經紀、自營或結算交割。二、短期票券之內部稽核或會計。前項為票券商管理第一款或第二款業務之人員,指票券商經理、副經理、襄理、科長、副科…
- 行政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3條 …課程,累計十八小時以上,持有結業證書。三、本規則施行前已擔任票券商業務人員達三年以上,經票券商公會審核通過,持有合格證書。為票券商從事第三條第一項各款業務之人員,應具備前項第一款或第三款之資格條件。
- 行政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3-1條 票券商業務人員應參加票券商公會或其認可之機構或業務人員所屬票券商舉辦之金融相關業務專業職前訓練或在職訓練,並取得合格成績。其中初任及離職滿二年後再任之業務人員,應於到職後半年內參加職前訓練,在職人員應於任職期間參加在職訓…
- 行政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4條 票券商業務人員於執行職務前,應由所屬票券商向票券商公會辦理登記,非經登記不得執行職務。票券商公會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前項之登記;已登記者,應予撤銷:一、有第四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二、有第十二條規定之情事者。三…
- 行政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5條 票券商業務人員有異動者,票券商應於異動後二十日內,向票券商公會申報下列登記:一、業務人員有死亡、辭職、解僱、解任、資遣、退休等情事者,為註銷登記。二、業務人員於充任後,有前條第二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而被撤銷者,為撤銷登記。
- 行政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7條 …條規定者,得先依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登記。依前項規定登記之票券商業務人員,至本法施行屆滿二年之日,未依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取得資格條件者,票券商公會應予撤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