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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10條 …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
  2. 行政直轄市縣(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2條 …築師一人。五、資深律師一人。六、具有公寓大廈管理維護、營建、社會福利、地政、法律或相關爭議調處等專門學識經驗之資深專家、學者一人至十五人。前項委員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之。但代表機關出任者,應隨其本職進退。第一項委員出缺…
  3.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保險、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國民保健、殯葬管理及其他社會福利等相關輔助勤務。四、環保役:擔任環保稽查、檢驗、資源回收、環境清潔維護、輻射建築物偵檢、建築管理、河川管理、水資源管理、集水區保育、地質調查、協助氣象觀…
  4. 行政合作社法 第23條 …第一項公益金為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資產負債表項下之負債科目,應供社會福利、公益事業及合作事業教育訓練與宣導用途使用,不得移為他用;合作社解散後,亦同。
  5. 行政合作社業務提供非社員使用辦法 第6條 …之公積金,不得超過業務收益百分之十,其餘額提列為公益金,應供社會福利、公益事業及合作事業教育訓練與宣導用途使用,不得移為他用。前項提供合作事業教育訓練用途使用之公益金,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
  6. 行政內政部住宅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3條 …人指派兼任;其餘委員,由本部就下列人員聘(派)兼之:一、主管社會福利、原住民族、地政、都市計畫、建築、財政、住宅及其他有關機關之代表。二、具有社會福利、地政、都市計畫、建築、財政、住宅、熟悉原住民族事務及其他相關專門學識…
  7.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法 第2條 …制度之規劃與管理、中央債務舉借及還本付息。四、政府重大經建、社會福利等財務規劃之核議與公益彩券發行、運用之管理及監督。五、公股股權及非稅課收入之管理。六、地方財政之輔導及監督。七、菸酒管理制度之規劃、管理及查緝。八、國庫…
  8.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第8條 …發行制度之規劃及管理。八、公益彩券盈餘之分配運用及監督。九、社會福利等支出法案之會核。十、其他有關財務規劃會核事項。
  9. 行政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財稅資訊收費標準 第3條 …部財政資訊中心間資訊交流,符合互惠原則。二、依法協助辦理政府社會福利政策。三、基於國際間條約、協定或互惠原則。
  10. 行政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二項所定社會福利支出,依歲出政事別科目歸類原則與範圍規定認定之。本條例第六條第二項所定社會保險、福利服務、社會救助、國民就業、醫療保健之業務,如有爭議,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洽中央目的事業機關統…
  11. 行政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二項所稱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已分配及補助之社會福利經費,指下列各款:一、國民年金保險保險費。二、農民健康保險保險費。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四、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五、以中央定額設算之一般性社會福利補助款指定辦…
  12. 行政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主辦機關對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之考核,以配合中央社會福利主管機關主辦之社會福利績效考核作業辦理為原則;必要時得自行辦理之。主辦機關辦理前項考核作業時,應遴派所屬委員並洽請中央相關機關派員組成考核小組。前項組成之考核小…
  13. 行政公益彩券盈餘運用情形公告辦法 第2條 …縣(市)政府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填製「公益彩券盈餘分配辦理社會福利事業情形季報表」(以下簡稱季報表),送由主管機關彙整公布於所屬國庫署之網站。前項季報表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格式,按社會保險、福利服務、社會救助、國民就業、醫…
  14. 行政公益彩券盈餘運用情形公告辦法 第3條 各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對於季報表所填列之預算數,應說明社會福利財源中運用公益彩券盈餘之比率,如有辦理追加、減預算時,應於季報表加註說明。
  15. 行政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24條 …稅,由財政部主管稽徵機關稽徵之。前項稅課收入,循預算程序用於社會福利支出;其分配及運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及社會福利主管機關定之。
  16. 行政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稅課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第3條 …助之保險費及應負擔款項之用,必要時撥供支應其他經行政院核定之社會福利支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收支預算之編製,稅課收入應全數由財政部編入歲入預算,各受配項目辦理機關就獲配部分編入歲出預算。各受配項目辦理機關就獲配部分編入歲出…
  17. 行政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稅課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第4條 依第三條分配運用之其他社會福利支出,受配機關應研提運用計畫及績效指標,每半年並將收支及運用情形上網公告,及分送各該主管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年度結束時,應提報運用績效及成果報告,分送各該主管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及…
  18. 行政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認定標準 第2條 …繼續共同生活達六個月以上之規定,法院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者,於辦理法院裁定之日所屬年度及以後年度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檢附法院裁定書…
  19.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22條 …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財物。九、委託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或社會福利服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十、辦理設計競賽,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十一、因業務需要,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經依所需條件公開徵求勘選認定適合需要者。十…
  20.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52條 …標精神。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社會福利服務或文化創意服務者,以不訂底價之最有利標為原則。決標時得不通知投標廠商到場,其結果應通知各投標廠商。
  21.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2條 機關以公開客觀評選方式委託廠商提供社會福利服務,服務費用在公告金額以上者,其廠商評選與服務費用之計算方式,依本辦法之規定。
  22.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3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所定社會福利服務,包括兒童及少年福利、婦女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家庭支持、社會救助、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性騷擾防治、長期照顧業務、社區發展業務及其他與提供社會福…
  23.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4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其招標文件得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載明下列事項:一、服務項目及工作範圍。二、廠商之資格條件及應檢附之文件。三、服務之提供方式與頻率。四、服務時程。五、提供服務工作人員之資格要…
  24.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6條 機關公開徵選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之審查,其招標文件訂有廠商資格者,應先審查資格文件。資格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機關評選結果應通知廠商,對未獲選者並應敘明其原因。
  25.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0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應視社會福利服務之類別、性質、規模、工作範圍及內容或工作期間等情形,就下列方式擇符合需要者訂明於契約:一、總包價法或單價計算法。二、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依前項計算之服務…
  26.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4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由機關提供場地、設施、設備供廠商使用,並由廠商負責維修、保險者,應合理編列費用。前項場地、設施或設備之維修、汰換或保險費用難以估計者,得由機關於契約載明核實給付、給付上限及逾上限時之處理,或…
  27.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5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實際績效提高時,依其情形給付廠商獎勵金。前項獎勵金給付總額,以不逾契約價金總額或契約價金上限百分之十為限。
  28.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7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其履約期間逾一年者,得於契約內訂明自第二年起得隨物價指數調整契約價金,並敘明其適用之物價指數、調整項目、調整方式及調整金額上限。
  29.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8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應於徵選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服務成果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及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由廠商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前項權利,機關得視需要取得部分或全部權利或取得授權。
  30.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20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非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辦理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