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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頁- 行政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3條 …申請燃料使用許可證。但僅使用石油煉製業煉製販售符合國家標準之石油製品或每年總設計、實際燃料使用量低於五百公斤或五百公升者,不在此限。
- 行政違法經營石油案件檢舉人及查緝人員獎勵辦法 第2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輸入或銷售品質不符合國家標準之石油製品。
- 行政緊急時期石油處置辦法 第8條 緊急時期,中央主管機關得命石油煉製業、輸入業、輸出業及副產石油製品之石化工業,申報指定期間內之石油煉製、輸入、輸出或銷售計畫;必要時,並得命其變更計畫。前項業者應依所申報之計畫,從事石油煉製、輸入、輸出或銷售。中央主管機…
- 行政緊急時期石油處置辦法 第20條 緊急時期,中央主管機關對於供汽機車、船舶及航空器以外用途之石油製品,得命石油業者依下列方式實施配售:一、發電業及汽電共生之發電用油,用戶應填具發電用油申請書,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配售量。二、農機用油,由當地農政主管機關依…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第4條 …規則用詞定義如下:一、油槽:指儲存石油原油及不含液化石油氣之石油製品(以下簡稱油品)之固定槽體。二、輕質油品:指汽油(含航空汽油)、輕油。三、中質油品:指柴油、煤油、航空燃油。四、重質油品:指燃料油。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石油:指石油原油、瀝青礦原油及石油製品。二、石油原油:指一種源於自然界之原油,為碳氫化合物之混合物,其主要成分為石蠟烴、環烷烴、芳香烴等。三、瀝青礦原油:指自瀝青質礦物提出之原油。四、石油製品:指…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6條 …之文件,經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得銷售其試車完成後所生產之石油製品。但期間以六個月為限,並準用第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前項業者,應比照石油煉製業依第二十四條規定儲備安全存量。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12條 …證,並填具申請書,載明下列事項,專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輸入石油製品為自用原料:一、輸入石油製品種類、數量及預定使用期間。二、生產流程。三、生產石化原料種類、數量及比例。四、副產石油製品種類、數量及比例。五、前一次輸入石…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13條 …製石油之試車,需使用石油。二、製造石化原料工廠之試車,需使用石油製品。三、研究測試,需使用石油。四、輸入國內無產製且無類似規格之特殊用途石油製品。五、輸入一公斤以下隨同容器包裝之非汽油、柴油之石油製品。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14條 …業作為原料。汽油、柴油或液化石油氣供應業或其供應對象,不得將石油製品供應予下列對象:一、未依本法設置加油、加氣站而經營加油、加氣業務者。二、未依本法設置自用加儲油(氣)設施者。三、未依法登記而經營液化石油氣經銷、分裝或零…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28條 …妨礙、拒絕或規避。中央主管機關得請製造石化原料工業報告其輸入石油製品作為自用原料之使用情形,或請石油業或非石油業報告其輸入或銷售溶劑油或潤滑油之貨品流向,並得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予以查核,業者不得妨礙、拒絕或規避。各級主管…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29條 已訂定國家標準之石油製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始得輸入或銷售。主管機關得派員或委託專業檢驗機構查驗業者銷售之石油製品品質,業者不得妨礙、拒絕或規避。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34條 …至第四款規定核准輸入者,不在此限。二、製造石化原料工業副產之石油製品依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售與石油煉製業。但其原料自石油煉製業或輸入業購買者,不在此限。前項比率,依石油輸入平均價格從量收取;其收取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35條 …繳納後,始得煉製或售與石油煉製業。三、製造石化原料工業副產之石油製品,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繳納後,始得售與石油煉製業。石油煉製業或輸入業輸入石油供作製造石化原料之進料、輸入石油未經煉製或混合改變品質並以同批石油復運出口或供…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38條 …規定經核准經營之業者,不適用安全存量及石油基金相關規定。但以石油製品為摻配原料者,該石油製品不在此限。第一項有關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之生產、輸入、摻配及銷售業務,其經營申請、資料申報、品質規範、用途限制及其他相關…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40條 …條第一項規定,未經申請核准而設置儲油設備。前項供銷售或自用之石油製品及所使用之加儲油(氣)設施器具,沒入之。有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而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法人…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45條 …以下罰鍰:一、製造石化原料之工業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輸入石油製品後,變更其用途為非自用原料。二、汽油、柴油或液化石油氣供應業或其供應對象違反第十四條第三項各款規定之一,供應汽油、柴油或液化石油氣。三、石油業或非石油業…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46條 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輸入或銷售品質不符合國家標準之石油製品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不遵行者,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停止營業三個月以下、廢止其經營許可執照或勒…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50條 …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將副產之石油製品售與非石油煉製業。二、違反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未依第十五條規定辦理輸出石油之登記。三、違反第十二條第五項規定,輸入溶劑油或潤滑油,未按時備查資料或申報不…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53條 …、第五十一條所定之罰鍰及限期改善。第四十六條加油(氣)站銷售石油製品品質不符合國家標準及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四款石油煉製業拒絕價購之處分,由執行檢查之各該中央、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之。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54條 …油蒸餾、精煉或摻配石油。二、取締違反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供應石油製品予未依本法設置加油、加氣站而經營加油、加氣業務,或未依本法設置自用加儲油(氣)設施,或未依法登記而經營液化石油氣經銷、分裝或零售業務。三、調查違反第十四…
- 行政商業團體分業標準 …、經營液體化學品、自由貿易港區轉││││口(轉運)石油原油及石油製品之││││裝卸及儲轉業務。│││││││遊艇服務商業│經營遊艇俱樂部、遊艇碼頭服務、遊艇││││管理服務、遊艇及相關零配件銷售、遊││││艇租賃。│││…
-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3條 …四目所稱燃油之適用範圍,指石油管理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義石油製品中之汽油、柴油、航空燃油、煤油、輕油及燃料油。
- 行政商品先行放行辦法 第3條 …新報驗。七、未完成品。八、全拆散或半拆散之商品。九、液、氣態石油製品。十、其他經標準檢驗局認有先行放行必要。前項第三款規定之情形,同一報驗義務人之同種類商品,以核准一次為限。但已申請型式試驗、型式認可或情況特殊,經標準檢…
- 行政申請經營石油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6條 製造石化原料之工業首次申請輸入石油製品為自用原料者,每件應繳納審查費五萬元。
- 行政石油煉製業與輸入業實際應儲備之石油安全存量及計算標準 第2條 …際儲油之數量。二、已抵港並完成通關手續之油輪所實際裝載原油及石油製品之數量。三、經向中央主管機關報備,於國內航行之油輪貨艙所實際裝載石油製品之數量。四、因國內外石油供需特殊狀況,經向中央主管機關專案申請核准於一定期間中,…
- 行政石油煉製業與輸入業實際應儲備之石油安全存量及計算標準 第3條 …油煉製業及輸入業下列之銷售量不計入應儲備石油之安全存量:一、石油製品中,對國際航線船舶、航空器作為燃料用油之銷售量。二、用於工業原料或購自國內其他石油業者石油製品之銷售量。三、為配合政府維護國內油品產銷秩序或確保石油穩定…
- 行政石油煉製業與輸入業實際應儲備之石油安全存量及計算標準 第5條 石油煉製業依前條規定應儲備之各類石油製品安全存量,得以原油儲備之;其與原油之換算比率,應按原油煉製石油製品之比率換算成各類石油製品數量(即原油煉成量)後,加計既有各類石油製品計算。前項原油煉製石油製品之比率,石油煉製業應…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9-1條 …救生艇應具備固有浮力或安裝固有浮材,其浮材應不受海水、油類或石油製品之影響,浮材如裝置於救生艇殼之外部應以固有浮材為之。救生艇泛水並與海相通時,應足以將救生艇連同艇上所有之屬具浮起。應按救生艇限載人數每人增備浮力等於二百…
- 行政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 第3條 …漁業動力用油之銷售者,以依石油管理法取得經濟部許可經營石油及石油製品,其銷售甲種、乙種或丙種漁船油者,並應經農業部核定之油品公司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