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遲緩兒童」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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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8條 …由社會福利、衛生、教育等專業人員以團隊合作方式,依未滿六歲之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庭之個別需求,提供必要之治療、教育、諮詢、轉介、安置與其他服務及照顧。經早期療育後仍不能改善者,輔導其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申請身心障…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本法所稱發展遲緩兒童,指在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疑似異常或可預期有發展異常情形,並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院評估確認,發給證明之兒童。發展遲緩兒童再評估之時間,得由專業醫師…
- 行政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第5條 發展遲緩兒童進入學前教育場所之轉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通報之人數,規劃安置場所。各兼辦早療業務之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早期療育機構應依前條規定於轉介前一個月召開轉銜…
- 行政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9條 …年。五、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九條規定,未滿六歲之兒童。六、發展遲緩兒童。七、早產兒。八、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及其子女。九、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罕見疾病或領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之兒童及少年。十、其他經…
- 行政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第10條 …、為確認身分所作之親子血緣鑑定費用。四、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評估費及療育訓練費:未滿六歲或已滿六歲,未達到就學年齡,或經評鑑可暫緩入學者,每人每次最高補助新臺幣五百元,每月最多八次為限。五、經醫師鑑定,因早產…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7條 …:主管婦幼衛生、生育保健、早產兒通報、追蹤、訪視及關懷服務、發展遲緩兒童早期醫療、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醫療、復健及健康保險等相關事宜。三、教育主管機關:主管兒童及少年教育及其經費之補助、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安全教育、家庭…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23條 …一、建立早產兒通報系統,並提供追蹤、訪視及關懷服務。二、建立發展遲緩兒童早期通報系統,並提供早期療育服務。三、辦理兒童托育服務。四、對兒童、少年及其家庭提供諮詢服務。五、對兒童、少年及其父母辦理親職教育。六、對於無力撫育…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31條 政府應建立六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對發展遲緩兒童,應按其需要,給予早期療育、醫療、就學及家庭支持方面之特殊照顧。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配合前項政府對發展遲緩兒童所提供之各項特殊照顧。第一項早期療育所需…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32條 各類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機構,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接獲資料,建立檔案管理,並視其需要提供、轉介適當之服務。前項通報流程及檔案管理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2條 …:指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服務之機構。二、早期療育機構:指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之機構。三、安置及教養機構:指就依本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少年事件處理法安置之兒童及少年,提供二十四小時生活照顧之機構。四、心理…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第14條 …列二種:一、日間療育:以半日托育、日間托育或全日托育方式提供發展遲緩兒童療育及照顧。二、時段療育:以部分時段托育方式提供發展遲緩兒童療育及照顧。前項機構得合併設置,並得因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需求,遴派專業人…
- 行政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流程及檔案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機構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應自發現之日起一星期內,填具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表(附表一),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方式,通報兒童居住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家長、居家托育人員或其…
-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2條 …早期療育教保人員、早期療育助理教保人員:指於早期療育機構提供發展遲緩兒童教育及保育之人員。三、保育輔導人員、助理保育輔導人員:指於安置及教養機構提供兒童及少年生活照顧及輔導之人員。四、心理輔導人員:指於安置及教養機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