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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頁- 行政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 第2條 …形式之債據,作為多用途支付使用之工具。三、信用卡:指持卡人憑發卡機構之信用,向特約之人取得商品、服務、金錢或其他利益,而得延後或依其他約定方式清償帳款所使用之支付工具,及金融卡附加可於特約商店消費付款之功能,持卡人消費時…
- 行政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第10條 …業人購買特定貨物之營業稅,應提供該旅客持有國際信用卡組織授權發卡機構發行之國際信用卡,並授權民營退稅業者預刷辦理特約市區退稅含稅消費金額百分之七之金額,做為該旅客依規定期限攜帶特定貨物出境之擔保金。民營退稅業者受理外籍旅…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信用卡:指持卡人憑發卡機構之信用,向特約之人取得商品、服務、金錢或其他利益,而得延後或依其他約定方式清償帳款所使用之支付工具。二、信用卡業務指下列業務之一:(一)發行信用卡及辦理相關事宜。(二)辦…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16條 …由。二、具體說明對原有客戶權利義務之處理或其他替代服務方式。發卡機構暫停辦理部分發卡業務,應檢具計畫書,敘明對持卡人權益保護措施與擬暫停之期間,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未來如擬恢復辦理業務,應事先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19條 發卡機構行銷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禁止以「快速核卡」、「以卡辦卡」、「以名片辦卡」及其他未審慎核卡之行銷行為等為訴求。二、禁止行銷人員於街頭(含騎樓)行銷。三、應建立信用卡空白申請書控管機制,及對行銷人員與申請案件進…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20條 發卡機構之信用卡平面及動態媒體廣告,其應揭露事項、版面及字體等相關事宜,應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發卡機構與第三人合作時,應確保該第三人所製作之信用卡相關廣告符合主管機關規定。發卡機構之廣告內容如經主管機關邀集相關單位及學者…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21條 發卡機構於受理信用卡申請時,應確認申請人之條件如下:一、正卡申請人:(一)應年滿二十歲。(二)申請時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所得或財力等可證明還款能力之相關資料。但發卡機構因與申請人有其他業務往來而持有其最近一年內之所得或財…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22條 發卡機構應建立核發信用卡管理機制,以審慎核給信用額度,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確認申請人身分之真實性、正卡申請人具有獨立穩定之經濟來源及充分之還款能力,並瞭解其舉債情形。二、所核給之額度應與正卡申請人申請時之還款能力相當…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23條 發卡機構辦理學生申請信用卡業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禁止對學生行銷。二、全職學生申請信用卡以三家發卡機構為限,每家發卡機構信用額度不得超過新臺幣二萬元。三、以學生身分申請信用卡者,發卡機構應將發卡情事通知其父母或法定代…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24條 發卡機構應按持卡人之信用狀況,訂定不同等級之信用風險,並考量資金成本及營運成本,採取循環信用利率差別定價,且至少每季應定期覆核持卡人所適用利率。發卡機構應於契約中載明得調整持卡人適用利率之事由,且於符合該約定事由時,始得…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25條 發卡機構不得因提供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而提高或另行核給持卡人信用額度,且預借現金額度成數、行銷及相關事宜應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發卡機構不得同意持卡人以信用卡作為繳付放款本息之工具。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28條 …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發卡機構與業者合作發行聯名卡或認同卡,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確實建立客戶資訊保密機制,並對合作事項範圍、客戶權益保障、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訂定內部作業制度及程…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32條 發卡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逾期帳款之備抵呆帳提列及轉銷事宜:一、備抵呆帳之提列:當月應繳最低付款金額超過指定繳款期限一個月至三個月者,應提列全部墊款金額百分之二之備抵呆帳;超過三個月至六個月者,應提列全部墊款金額百分之五十…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39條 發卡機構未完成申請人申請及審核程序前,不得製發信用卡。但已持有原發卡機構製發之信用卡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因持卡人發生信用卡遺失、被竊、遭製作偽卡或有遭製作偽卡之虞等情形或污損、消磁、刮傷或其他原因致信用卡不…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0條 發卡機構於辦理申請信用卡作業時,應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告知申請人下列事項:一、向持卡人收取之年費、各項手續費、循環信用利率、循環信用利息及違約金等之計算方式及可能負擔之一切費用。其中利率應以年率表示,循環信用利息及違約金之計…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1條 發卡機構應受前條第一項告知內容之拘束,倘有下列情形者,應於六十日前以顯著方式標示於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之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持卡人如有異議得終止契約:一、增加持卡人之可能負擔。二、提高循環信用利率。三、循環信用利率採浮…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2條 發卡機構於申請書之申請人聲明及同意事項中,應至少載明下列事項,並經申請人以簽名或其他得以辨識申請人同一性及確定申請人意思表示之方式確認:一、所收取之利率及各項費用,並詳列計收標準及收取條件。二、持卡人未按時依約繳款之紀錄…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3條 發卡機構於持卡人收到所申請信用卡之日起七日內,經持卡人通知解除契約者,不得向持卡人請求負擔任何費用。但持卡人已使用者,不在此限。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4條 發卡機構應按期將持卡人交易帳款明細資料,以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之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前項明細資料應充分揭露下列資訊:一、持卡人信用額度及預借現金額度。二、起息日、循環信用利率及其適用期間。三、帳款結帳日、繳款截止日、當…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5條 發卡機構應依據下列規定辦理信用卡相關資訊之揭露:一、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應於營業場所牌告。二、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年費、各項費用、帳款計算方式、遺失或被竊處理、持卡人之權益、優惠或服務等相關資訊,應於發卡機構之刊物或網路刊…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6條 發卡機構主動調高持卡人信用額度,應事先通知正卡持卡人,並取得其書面同意後,始得為之。若原徵有保證人者,應事先通知保證人並獲其書面同意,且於核准後應通知保證人及正卡持卡人。正卡持卡人申請調整信用額度時,發卡機構應於核准後通…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7條 發卡機構訂定之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條款,其內容應遵守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且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不得低於主管機關發布之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內容。發卡機構信用卡契約條款印製之字體不得小於十二號字。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8條 發卡機構辦理信用卡循環信用,其計息方式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不得以複利計息。二、起息日不得早於實際撥款日,且應依據主管機關發布之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與範本之相關規定辦理三、不得將各項費用計入循環信用本金。…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49條 發卡機構不得要求附卡持卡人就正卡持卡人使用正卡所生應付帳款負清償責任。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50條 發卡機構所提供之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務,如係與特約商店有合作關係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於持卡人原信用額度內承作。二、分期付款期間不得超過二年六個月。三、特約商店應於交易時以書面告知持卡人該分期付款服務係發卡機構提供,及…
- 行政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52條 發卡機構應訂定信用卡申訴處理程序及設立申訴與服務專線,且應將該專線記載於卡片背面,並以書面或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另於所屬網站公告,以保障持卡人之權益。除依主管機關規定免報送資料者外,發卡機構將持卡人延遲繳款超過一個月以上…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4條 …號碼等資料供金融機構確認。(二)確認信用卡持有人:應向信用卡發卡機構查詢或確認持有人身分證統一編號。三、確認證明文件影本:得採上傳或拍照方式取得完整清晰可辨識之影像檔。四、臨櫃確認身分:臨櫃受理使用者註冊,應了解使用者動…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5-3條 …電子票證,每張電子票證限連結一張本人信用卡。發行機構或信用卡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約定每筆及每日自動加值之限額,並提供持卡人停止自動加值之機制。五、發行機構或信用卡發卡機構應即時通知或以每月對帳單通知信用卡所有人加值訊息。
-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3條 …隸屬政府實體、國際組織或中央銀行之退休基金。三、免申報信用卡發卡機構。四、免申報集合投資工具。五、受託人為申報金融機構且依本辦法規定申報該信託下所有應申報帳戶資訊之信託。六、其他經財政部公告之低風險規避稅負實體。
- 行政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14條 本辦法所稱免申報信用卡發卡機構,指僅於客戶繳款超過信用卡應繳餘額未立即退回溢繳款而收受存款,且至遲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執行相關政策及程序避免客戶溢繳款超過五萬美元,或客戶溢繳款超過五萬美元時於六十日內完成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