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期別」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3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1. 行政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 第2條 …域及臺東縣;離島,指其電力未與臺灣本島電力網連結之島嶼。四、申請期別:指以能源使用說明書所載規劃商轉年認定。五、用電計畫書同意核供函:指電業審查同意申請人所提用電計畫書之文書。
  2. 行政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 第5條 …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為基礎計算全國分期分區裝置容量,且不得超過申請期別該種類能源可供申請裝置容量。前項區位,以電力類能源用戶申請新設或擴建能源使用設施輸電線路與電力網併聯點認定之。
  3. 行政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 第6條 …安全,能源用戶屬電力類且區位位於離島者,其分期分區裝置容量及申請期別該種類能源可供申請裝置容量,不受前條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