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機能服務業者」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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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4條 …之開發、研究、生產、製造、技術服務或其他相關業務之業者。三、生活機能服務業者:指於園區內提供住宿、餐飲、購物、育樂及其他服務之事業。四、園區機構:指進駐於園區內之園區事業、創新育成中心、研究機構及生活機能服務業者。
  2.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8條 生活機能服務業者與研究機構之設立、園區事業、創新育成中心與研究機構開始實施營運計畫之期限、核准延期、變更、園區事業繳納保證金之數額及其他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3. 行政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9條 …例規定,並取得農業生物科技園區管理機關核發進駐證明之業者。但生活機能服務業者不包括在內。二、取得彰化縣國家花卉園區或臺南市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管理單位核發進駐證明之業者。前項借款人之外資比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並應再符合…
  4.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園區機構營運管理辦法 第22條 生活機能服務業者於園區內設立服務場所者,應填具申請書及檢附設立計畫等相關文件向管理局申請,設立計畫內容至少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組織團隊。二、營運機能。三、服務特性。四、資源需求。報關行、保稅貨物運輸業、營造業、定期客運承…
  5.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園區機構營運管理辦法 第23條 經核准設立之生活機能服務業者,應於核准之日起六個月內辦妥租地或租用營運場所開始營運。逾期未辦妥租地或開始營運且未經管理局准予展延者,得廢止其設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