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義務人」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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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2條 …於再利用用途,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進行流向追蹤者。二、環境監測義務人:指依本辦法規劃、執行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環境監測者;其應為使用再利用產品工程之定作人或委託人。三、土地關係人:指提供作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使用地…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3條 …域單次或累積填築總量達一萬二千公噸以上者,應實施環境監測,其環境監測義務人應於該填築工程動工前四個月至六個月期間內,檢具含施工前、施工中及施工後三階段之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環境監測計畫書(以下簡稱環境監測計畫書),報請經濟…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5條 環境監測計畫書應包含下列事項:一、環境監測義務人基本資料,應包括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聯絡方式。二、再利用產品基本資料,應包括再利用產品供應者名稱、所使用事業廢棄物之種類及來源、再利用產品成分特性。三、使用地點環境…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6條 …部核准。本部得視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之污染潛勢或監測結果,要求環境監測義務人增加環境監測類別、項目或檢測頻率。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7條 …而有海水地下滲透之虞者,應於沿岸設置三口監測井採取水質樣品。環境監測義務人應於採樣前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本部,採樣通知應包括時間、地點、採樣及環境檢驗測定機構。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8條 環境監測義務人依環境監測計畫書進行相關檢測時,應將樣品採樣情形及檢測結果作成紀錄,妥善保存五年,留供查核;另應於每年三月前,向本部提報上年度再利用產品使用地點環境監測報告。前項環境監測報告應包含下列事項:一、環境監測義務…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9條 環境監測義務人依環境監測計畫書進行相關檢測之結果高於環境背景值者,應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避免污染物持續影響環境品質,並增加監測頻率為每月一次,且除依前條規定將環境監測報告提報本部外,另應報請本法中央主管機關、再利用產品使用…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10條 …用地點施工後連續五年之監測結果,未高於施工前之環境背景值者,環境監測義務人得報請本部同意後,停止環境監測;其屬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已動工之填築工程,連續五年之監測結果未高於毗鄰自然環境背景值者,亦同。
-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第12條 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已動工且未完工之填築工程,環境監測義務人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檢具環境監測計畫書報請本部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