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造林期間」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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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第2條 …評估市場對結構用材需求性,指定之造林樹種。四、造林獎勵金:指獎勵造林期間新植及撫育作業每年所核發之獎金。五、成林獎勵金:指為鼓勵獎勵造林人積極撫育管理林木,於造林第六年達到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基準,所核發之獎金。六、結構用材…
  2. 行政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第5條 本辦法所定獎勵造林期間為六年。但已實施造林,且未於造林第一年申請獎勵造林者,其獎勵造林期間自核准當年度起至造林第六年止。獎勵造林之獎勵金類別及金額如下:一、造林獎勵金:符合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造林第一年每公頃新臺幣二十…
  3. 行政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第11條 申請獎勵造林期間,為每年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止。但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申請獎勵造林者,申請獎勵造林期間為一百十四年八月二十日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申請獎勵造林,應擇定一種獎勵造林類型,填具獎勵造林申請書,並檢附下列…
  4. 行政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第14條 申請人就獎勵造林地點,於獎勵造林期間,不得領取其他或同一機關發給與造林或撫育相同性質之獎勵金、補助或補償。
  5. 行政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第17條 …伐採有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之情形。六、申請人就獎勵造林地點,於獎勵造林期間,已領取其他或同一機關發給與造林或撫育相同性質之獎勵金、補助或補償。七、次生林於核准獎勵造林前先行實施伐採林木。
  6. 行政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第18條 獎勵造林人於獎勵造林期間,應接受主管機關之輔導,善加管理經營造林木,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核准後一年內,完成造林並填具造林成果評估表,交付受理機關(單位)轉送主管機關。二、第一次檢查合格之次年至第六年,應於每年八月三十…
  7. 行政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第20條 獎勵造林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撤銷或廢止獎勵造林核准之全部或一部,並以書面通知獎勵造林人限期返還已領取獎勵金之全部或一部:一、擅自拔除、毀損林木。二、就獎勵造林地點,於獎勵造林期間,領取其他或同一機關發給與造林…
  8. 行政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第21條 經核准獎勵造林之土地,於獎勵造林期間所有權有移轉、國、公有租地之承租契約終止或屆滿時,獎勵造林人應於知悉土地權利發生異動後三個月內、承租契約終止或屆滿後一年內檢附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或其他土地合法使用權源證明文件,向受理…
  9. 行政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第22條 獎勵造林期間,獎勵造林人無意願造林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繼受人有意願繼續造林者:獎勵造林人應主動通知受理機關(單位),並由繼受人檢附造林繼受同意書及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十一款文件、資料,向受理機關(單位)…
  10. 行政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第23條 獎勵造林期間,獎勵造林人死亡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繼承人有意願繼續造林者:(一)繼承人應於知悉獎勵造林核准之處分後一年內,檢附造林繼受同意書、繼承登記文件及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十一款文件、資料,為國、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