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體技術業務」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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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牙體技術所設置標準 第2條 牙體技術所應能供作從事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所定牙體技術業務。
- 行政牙體技術所設置標準 第3條 …機。(三)有通風設備、防塵及採光照明設備。(四)其他足以執行牙體技術業務之設備及保存執行業務紀錄之設施。三、其他:(一)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二十平方公尺。(二)牙體技術所與其他醫事機構同址設立時,應各有明顯區隔之獨立出…
-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從事牙體技術業務,指從事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之牙體技術業務;所稱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資格,指在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所稱具高中、…
-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12條 牙體技術師執行牙體技術業務,應依牙醫師或鑲牙生開具之書面文件為之。前項所稱牙體技術業務,指從事口腔外牙醫醫療用之牙冠、牙橋、嵌體、矯正裝置、義齒之製作、修理或加工業務。牙醫師為執行醫療業務,得執行牙體技術業務。鑲牙生為執…
-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18條 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得設立牙體技術所,專門執行牙體技術業務。申請設立牙體技術所,牙體技術師應執行牙體技術業務滿二年以上;牙體技術生應執行牙體技術業務滿五年以上,始得為之。前項年資之採計,以領有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證書…
-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30條 …五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者外,未具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資格而執行牙體技術業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但在牙醫師、牙體技術師指導下實習之下列人員,不在此限:一、牙醫學系、牙體技術科、系學生。二、取得畢業證書之日…
-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32條 …開業執照:一、容留未具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資格人員擅自執行牙體技術業務。二、容留人員執行醫療業務。三、受停業處分而不停業。
-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55條 …試。前項考試及格,領有牙體技術師證書之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執行牙體技術業務,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應遵守中華民國關於牙體技術與醫療之相關法令、專業倫理規範及牙體技術師公會章程;其執業之許可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56條 本法公布施行前曾從事牙體技術業務滿三年以上,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並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資格者,得應牙體技術師特種考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牙體技術生特種考試:一、本法公布施行前,曾從事牙體技術業務滿三年以上,經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