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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法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7條 …,指扣除相關所得稅影響數前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餘絀、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等,與其他綜合餘絀項目相關之所得稅之合計數。前項第一款收入之內容如下:一、業務收入,指因業務提供服務、產品及接受各界捐贈、補助所發…
  2. 行政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營運機構,指實際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設置、操作及營運之公民營機構,或其另設負責該設施操作及營運之機構。
  3. 行政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4條 …機構投資設置。三、就同意輔導之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發給其營運機構輔導設置文件。
  4. 行政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5條 前條第三款之輔導設置文件應記載事項如下:一、營運機構名稱及地址。二、組織。三、營運機構負責人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四、營業項目。五、清除、貯存、處理廢棄物之種類、數量及處理方法。六、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設置地點。七、…
  5. 行政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6條 前條輔導設置文件第一款至第三款記載事項變更時,營運機構應於變更後十五日內,敘明變更項目及內容,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向經濟部辦理資料變更。前條第四款至第七款記載事項之變更,應先經經濟部同意。
  6. 行政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7條 營運機構應依輔導設置文件之內容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並於設置完成後依本辦法規定營運之。
  7. 行政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8條 營運機構於完成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之貯存設施後,得於相關處理設施完成前,接受事業委託暫時貯存事業廢棄物;清除設施亦已完成者,得從事貯存設施之清除業務。前項暫時貯存、清除之事業廢棄物種類,限於該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規劃…
  8. 行政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9條 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之營運機構於開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業務前,應置專任之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二人,其中甲級處理技術員至少一人。
  9. 行政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0條 營運機構聘僱之處理技術員不能執行職務或離職時,應指定代理人,報請經濟部及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但甲級處理技術員,應於三十日內另聘之。處理技術員之…
  10. 行政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1條 營運機構應於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開始營運前,取得該設施之所有權及其用地使用權,並檢具下列營運相關文件各十五份送經濟部工業局備查:一、政府機關核准登記之營運機構證明。二、營運機構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三、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
  11. 行政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2條 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之營運機構接受委託貯存、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應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並於訂定契約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將契約書影本報送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及委託人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變更契約書內容或終…
  12. 行政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3條 營運機構應將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每日貯存、清除、處理情形逐項作成營運紀錄,隨其貯存、清除、處理設施存放,以供查核。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營運紀錄應自行保存五年;有害事業廢棄物之營運紀錄應自行保存七年。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除…
  13. 行政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4條 營運機構應於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備、機具、設施或清除、處理場(廠)明顯處標示營運機構名稱、聯絡電話及輔導設置文件字號。
  14. 行政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5條 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之營運機構終止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於終止營運之三十日前通知經濟部及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15. 行政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6條 營運機構辦理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之營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濟部得終止輔導:一、喪失從事業務能力或一年內無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二、違反本法或本辦法規定,經主管機關裁罰確定後,經經濟部認定情節重大者。事業廢棄…
  16. 行政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30條 …流量避險時避險工具屬有效避險部分之未實現利益或損失。三、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指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貨幣性項目交易,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四、未實現重估增值:指依法令辦理資產…
  17. 行政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40條 …資產未實現損益、現金流量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分之避險損益、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未實現重估增值等。
  18. 行政交通部鐵道局處務規程 第6條 …文件之管理及鐵道相關業務資訊化之配合。八、與國內外學術機構、營運機構、其他鐵道相關機構之技術合作及交流。九、其他有關鐵道規劃事項。
  19. 行政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9條 …,指扣除相關所得稅影響數前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餘絀、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等,與其他綜合餘絀項目相關之所得稅之合計數。前項第一款收入之內容如下:一、業務收入,指因業務提供服務、產品及接受各界捐贈、補助所發…
  20.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80-1條 …、探採工程及道路、橋樑、隧道之修建養護,或鐵路、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專供軌道、橋樑、隧道之修建養護等用途之特殊規格車輛,得經主管機關報經交通部核定,比照前條規定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憑證行駛。
  21.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3條 …,應記明其車輛違規地點、時間、行駛方向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其營運機構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
  22.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5-5條 …三規定應予移置或扣留車輛之情形,其車輛之移置或扣留,得通知其營運機構處理。
  23.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4條 …、標線及號誌,經主管機關同意後,由大眾捷運系統工程建設機構或營運機構設置。施工地段之標誌、標線、號誌經主管機關同意後,由施工單位設置。車輛故障標誌,由車輛駕駛人設置。
  24. 行政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231條 …誌連鎖,相關號誌之燈號及時制設計由大眾捷運系統工程建設機構或營運機構依系統特性協調主管機關辦理。
  25. 行政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1條 …,應記明其車輛違規地點、時間、行駛方向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其營運機構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依前項規定舉發時,應告知駕駛人或行為人之違規行為及違反之法規。對於依規定須責令改正、禁止通行…
  26. 行政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25條 …登記處分者,移送其辦理執業登記之警察機關處理。以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為被通知人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者,移送其營運機構監督機關所在地處罰機關處理。
  27.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第2條 …得入區居住:一、公務機關管理人員:由各機關申請。二、自由港區營運機構(以下簡稱營運機構)值勤人員或保全人員:由營運機構申請。三、自由港區內之事業值勤員工:由所屬事業申請。四、進入自由港區商務人士:由相關事業申請。五、其他…
  28.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第3條 …及車輛應憑管理機關核發之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並接受警察人員或營運機構保全人員檢查後,始得入出自由港區。
  29.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第5條 …登記事由。二、申請車輛臨時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應由公務機關、營運機構、事業或駕駛人檢附行車執照正本。
  30.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車輛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者,應由公務機關、營運機構或事業檢附申請書、行車執照影本及有關資料向管理機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