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讓與」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1 部 條文 9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1. 行政企業併購法 第4條 …分割:指公司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將其得獨立營運之一部或全部之營業讓與既存或新設之他公司,而由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以股份、現金或其他財產支付予該公司或其股東作為對價之行為。七、母、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
  2. 行政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 第32條 地方營、民營鐵路機構合併經營、委託或受託營運、移轉管理、營業讓與、停止或終止一部或全部營業者,應備具理由書及擴大、停止或終止營業路線之平面圖,報請交通部核准。鐵路機構依前項規定申請合併經營、委託或受託營運、移轉管理、營業…
  3.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4條 …事由金融控股公司直接、間接選任或指派之其他公司。五、轉換:指營業讓與及股份轉換。六、外國金融控股公司:指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並對一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有控制性持股之公司。七、同一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八、同一關係…
  4.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8條 …計畫。七、預定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協理之資格證明文件。八、辦理營業讓與或股份轉換應具備之書件及計畫書;計畫書應包括對債權人與客戶權益之保障及對受僱人權益之處理等重要事項。九、發起設立者,發起人之資格證明文件。十、其他經主管…
  5.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24條 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得依營業讓與之方式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前項所稱營業讓與,指金融機構經其股東會決議,讓與全部營業及主要資產負債予他公司,以所讓與之資產負債淨值為對價,繳足承購他公司發行新股所需股款,並於取得發行新…
  6.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25條 金融機構依前條規定辦理營業讓與時,他公司為既存公司者,該金融機構與該他公司之董事會應作成讓與契約;他公司為新設公司者,該金融機構之董事會應作成讓與決議;並均應提出於股東會。前項讓與契約或讓與決議應記載下列事項,於發送股東…
  7.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28條 …納之;其破產或解散時,經記存之土地增值稅,應優先受償。三、因營業讓與所產生之印花稅、契稅、所得稅、營業稅及證券交易稅,一律免徵。四、因股份轉換所產生之所得稅及證券交易稅,一律免徵。
  8.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9條 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以營業讓與或股份轉換方式成立之金融控股公司,應自營業讓與基準日或股份轉換基準日開始適用本準則編製財務報告。金融控股公司編製讓與或轉換當年度及次一年度各期財務報告時,應於財務報告附註中揭露擬制性比較財務報表…
  9. 行政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 第4條 …產,該抵押權之變更登記,得於過渡銀行將全部或部分資產、負債及營業讓與其他機構時一併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