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舊噸數」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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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自願性休漁獎勵辦法 第7條 …以總噸位較低者計算。四、漁船因丈量誤差致總噸位變更且免予補足汰舊噸數者,以汰舊噸數計算。但已補足汰舊噸數者,依丈量後之總噸位計算。
  2.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3條 …十日前經主管機關核准轉為貨船,取得經營原漁業種類之資格。五、汰舊噸數:指漁業人原有漁船經核准取得汰建資格之噸數。六、漁船噸數:指經航政機關依船舶丈量規則丈量之總噸位;其在交通部七十一年七月十六日交航(七一)字第一五八四號…
  3.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9-1條 …漁船互換經營漁業種類;反之亦然。前項互換經營漁業種類,其漁船汰舊噸數不相等時,依下列規定辦理保留或補足汰舊噸數:一、拖網或刺網現有漁船之汰舊噸數大於鮪延繩釣或延繩釣現有漁船者:(一)拖網或刺網漁業人,得申請保留差額之拖網…
  4.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4條 漁業人以一艘以上漁業種類相同之漁船汰建資格申請建造新船,其汰舊噸數小於新建漁船噸數時,應補足汰舊噸數。但建造完成後經丈量差額未滿一噸時,免補足。汰舊噸數超過新建漁船噸數一噸以上之賸餘汰舊噸數,自核准保留賸餘汰舊噸數之日起…
  5.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5條 …取得至少一艘總長度二十四公尺以上且一百噸以上相同漁業種類漁船汰舊噸數;建造漁船者,建造完成後噸位不得低於一百噸。二、規模為總長度十五公尺以上未滿二十四公尺之漁船者,應取得至少一艘總長度十五公尺以上未滿二十四公尺且二十噸以…
  6.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5-2條 …,除第五項規定外,應取得一艘同級別鰹鮪圍網漁船之汰建資格;其汰舊噸數小於新建漁船噸數時,不適用第十四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八項及第十五條第二項有關補足及保留賸餘汰舊噸數之規定。各級別鰹鮪圍網漁船應單獨汰建為一艘,不得分割為…
  7.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5-3條 …四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八項及第十五條第二項有關補足及保留賸餘汰舊噸數之規定,且建造完成後總噸位不得超過一千五百。
  8.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5-5條 …居艙規定之漁船,其下列空間之噸位,免依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補足汰舊噸數:一、駕駛室位於上甲板者:上層建築(如附圖一)。二、駕駛室位於上甲板上方第一層甲板(以下簡稱該層)以上者:該層以上之上層建築(如附圖二)。前項免補足汰舊…
  9.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5-6條 …上漁船汰建資格。前項建造之漁船,依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應補足之汰舊噸數,應以總噸位二十以上未滿一百相同漁業種類漁船之汰舊噸數補足。赴太平洋、印度洋從事遠洋漁業之鮪延繩釣漁船應補足之汰舊噸數,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應有另…
  10.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17條 漁船經核准改造致增加噸數者,應補足之汰舊噸數準用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規定。但因下列情形之一所增加之噸數免補足,且日後申請汰建資格時,不納入汰舊噸數之計算:一、裝設減少航行阻力、增加船體浮力、穩定度,以提升安全性之結構物。二…
  11.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25-4條 …漁業及註銷其他漁業種類,並得保留該註銷漁業種類之汰建資格;其汰舊噸數與原漁船汰舊噸數相同。依前條規定核准增加經營漁業種類之漁船滅失後,得申請分別保留各該漁業種類之汰建資格。
  12. 行政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第29條 …之非我國籍總噸位一百以上魷釣漁船,得依第十四條規定取得足額之汰舊噸數申請輸入。依前項規定申請輸入魷釣漁船,其相關文件審核程序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13. 行政漁船兼營珊瑚漁業管理辦法 第17-1條 …定新建漁船申請許可兼營珊瑚漁業者,總噸位不得超過依規定核定之汰舊噸數百分之九十;建造後總噸位低於一百者,其新船總長度應少於二十四公尺,漁船建造後總噸位低於二十者,其新船總長度應少於十五公尺。
  14.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6條 …改造。經核准改造作為活魚運搬船者,其改造後增加之噸數得免補足汰舊噸數,且日後申請汰建資格時,不納入汰舊噸數之計算;另丈量後總噸位超過一百時,免取得改造後規模級別之汰建資格,其日後汰建時,汰建資格之規模級別與原取得之汰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