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管渠」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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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2條 本標準用語定義如下:一、污水:指家庭污水或事業廢水。二、污水管渠:指專供排洩家庭污水或事業廢水之管渠。三、雨水管渠:指專供排洩雨水之管渠。四、預先處理設施:指處理下水,符合下水道機構公告下水道可容納排入之下水水質標準之設…
  2.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4條 污水管渠及雨水管渠應分開設置,不得混接。
  3.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18條 污水管渠設計規定如下:┌──────┬────┬──────┬────┬──────┐│使用人數│一百五十│一百五十一│三百零一│六百零一││(人)│以下│至三百│至六百│至一千│├──────┼────┼──────┼…
  4.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19條 污水管渠之流速採計畫污水量核計時,埋設坡度應大於百分之一,其最小流速為每秒零點六公尺,最大流速為每秒三點零公尺。前項污水管渠因特殊情形,埋設坡度小於百分之一時,其最小流速為每秒零點六公尺,最大流速為每秒三點零公尺。
  5.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20條 污水管渠接合方法規定如下:一、管渠斷面變化時,採水面接合。二、地表坡度陡峻時,採跌降接合。
  6.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21條 污水管渠應於起始點、變更方向、坡度變化、斷面變化、地形急下降或管渠會合點設置陰井或人孔。同一管徑直線部分應設置人孔,其管徑六百毫公尺以下,最大間距為一百公尺。
  7.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23條 污水管渠落差在七十五公分以上者,應設置跌落人孔或陰井,並配置跌落(副)管;其管徑規定如下:┌───────────┬───┬────┬────┬───┐│本管管徑(毫公尺)│二百│二百五十│四百至五│六百││││至三百│…
  8.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24條 污水管渠之人孔底部應設置凹形導水槽,其坡度不得低於上下游管渠坡度,槽頂二側並應留設適當坡度。
  9.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25條 污水管渠應於起點、終點、會合點、彎折點及管徑變化點設置陰井或清除孔,在相同管徑管渠直線部分之設置間隔,不得超過管徑之二百倍。
  10.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32條 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11.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33條 污水管渠埋設覆土深度規定如下:┌───┬───┬───┬──┬───┬─────┬─────┐│管渠位│建築基│後巷或│私設│人行道│寬度六公尺│寬度超過六││置│地內│側巷│通路││以下道路│公尺道路│├───┼───…
  12.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2條 …懸浮於污水或其表面之固體物。二十六、污水井:為收集污水並導入污水管渠之設施。二十七、稀釋率:指廢(污)水自海放管排入海洋後,上升達平衡狀態時,廢(污)水水柱中心與周遭海水混合,依照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指定方法計算所得之稀…
  13.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26條 …列規定。但必要時,得依排水區域之實際情況酌予增減:(一)分流污水管渠以計畫最大時污水量。(二)合流下水管渠以計畫逕流量加計畫最大時污水量。(三)截流污水管渠以雨天時之計畫污水截流量。二、管渠之水力計算採曼寧(Mannin…
  14.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27條 污水管渠種類及斷面依第四條規定。但公共污水下水道管渠之最小管徑不得小於二百公厘。
  15. 行政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第28條 污水管渠之埋設位置、覆土深度、基礎及保護措施、管渠接合及接頭、倒虹吸管設置,依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