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整治場址」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1 部 條文 1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1. 行政土壤處理標準 第4條 …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污染整治場址及污染管制區內。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地區。
  2.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2條 …、沉積、引灌,致該污染物達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十八、污染整治場址:指污染控制場址經初步評估,有嚴重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而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公告者。十九、污染土地關係人:指土地經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或污染整治…
  3.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12條 …,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後,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以下簡稱整治場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公告後七日內將整治場址列冊,送各該鄉(鎮、市、區)公所及土地所在地登記機關提供閱覽,並囑託該管登記機…
  4.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40條 …停業。必要時,並得勒令歇業。因污染行為人之行為致土地經公告為污染整治場址時,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或名稱,且污染行為人應接受四小時本法相關法規及環境教育講習。
  5.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41條 …。二、污染土地關係人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致土地經公告為污染整治場址。前項第一款之污染行為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告其姓名或名稱,並命污染行為人接受四小時本法相關法規及環境教育講習。
  6.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51條 …開發行為人依其他法令規定進行土地開發計畫,如涉及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之污染土地者,其土地開發計畫得與第二十二條之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同時提出,並各依相關法令審核;其土地開發計畫之實施,應於公告解除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7. 行政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第30條 …營之農業用地。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告之污染控制場址、污染整治場址或污染管制區。三、經濟部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訂定陸上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計畫列管有案之國有農業用地,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整體規劃者。前項第一…
  8. 行政社會救助法 第5-2條 …未產生經濟效益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及林業用地。七、依法公告為污染整治場址。但土地所有人為污染行為人,不在此限。前項各款土地之認定標準,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本法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定之。
  9.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初步評估暨處理等級評定辦法 第2條 …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並依評估結果評定是否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以下簡稱整治場址)。二、處理等級評定:指依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總分,評定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支出費用之控制場址、整治場址優先順序。三、場址污…
  10.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2條 …物。三、評估受體:指風險評估所欲評估之受體,包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以下簡稱污染場址)內受體及污染場址外周圍區域受體,在健康風險評估係指人體,在環境影響風險評估係指人體以外之其他生物體。四、提出者:指風險評估報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