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空地」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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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考古遺址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8條 …準容積之百分之四十。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或面臨永久性空地之接受基地,其可移入容積,得酌予增加。但不得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五十。
  2. 行政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可土地範圍內或與原機構設立許可土地相連接,且不為道路、鐵路、永久性空地或其他障礙物所分隔。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依第一項許可縮減、擴充營運規模或遷移後,應經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實地勘查其設備及設施,均符合規定者,始得營運。第…
  3.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8條 …準容積之百分之四十。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或面臨永久性空地之接受基地,其可移入容積,得酌予增加。但不得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五十。
  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條 …連帶使用性之建築物所使用之建築基地。但建築基地為道路、鐵路或永久性空地等分隔者,不視為同一宗土地。二、建築基地面積:建築基地(以下簡稱基地)之水平投影面積。三、建築面積: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其代替柱中心線以內之最大水平投影…
  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5條 基地周圍臨接或面對永久性空地,其高度限制如左:一、基地臨接道路之對側有永久性空地,其高度不得超過該道路寬度與面對永久性空地深度合計之一‧五倍,且以該基地臨接較寬(最寬)道路寬度之二倍加六公尺為限。二、基地周圍臨接永久性空…
  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3條 …上,且臨接該道路之長度各在二十五公尺以上。二、基地臨接或面對永久性空地,其臨接或面對永久性空地之長度在二十五公尺以上,且永久性空地之平均深度與寬度各在二十五公尺以上,面積在五千平方公尺以上。
  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4條 …尺以上,該基地面前道路對側或他側(或他側臨接道路之對側)臨接永久性空地,面對或臨接永久性空地之長度在三十公尺以上,且永久性空地之平均深度與寬度各在三十公尺以上,面積在五千平方公尺以上。
  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條 …在商業區有二分之一以上,在其他使用區有三分之二以上臨接道路或永久性空地,全部作為建築面積,並依左表計算之:┌────────┬──────┬──────┬─────┐│全部作建築面積│二分之一臨接│三分之二臨接│全部臨接…
  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2條 …───┴────┘二、前款外牆臨接道路或臨接深度六公尺以上之永久性空地者,免自境界線退縮,且開口應視為有效採光面積。三、用天窗採光者,有效採光面積按其採光面積之三倍計算。四、採光用窗或開口之外側設有寬度超過二公尺以上之陽…
  1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10條 …構造建築物,除基地鄰接寬度六公尺以上之道路或深度六公尺以上之永久性空地側外,依左列規定:一、建築物自基地境界線退縮留設之防火間隔未達一.五公尺範圍內之外牆部分,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時…
  1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10-1條 …火構造建築物,除基地鄰接寬度六公尺以上道路或深度六公尺以上之永久性空地側外,建築物應自基地境界線(後側及兩側)退縮留設淨寬一.五公尺以上之防火間隔。一基地內兩幢建築物間應留設淨寬三公尺以上之防火間隔。前項建築物自基地境界…
  1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4條 …最大不得超過面前道路對側境界線;建築基地臨接面前道路之對側有永久性空地,其陰影面積得加倍計算。陰影及高度之計算如下:L×SwAs≦──────2且H≦3.6(Sw+D)其中As:建築物以三‧六比一之斜率,依垂直建築線方向…
  1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4-1條 …建築物面向道路、公園、綠地等深度達六公尺以上之法定空地或其他永久性空地之方向設置。二、挑空部分每處面積不得小於十五平方公尺,各處面積合計不得超過該基地內建築物允建總容積樓地板面積十分之一。三、挑空樓層高度不得超過六公尺,…
  1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79條 …梯:地下建築物之一部分,專供連接地下通道,且可通達地面道路或永久性空地之直通樓梯。五、專用直通樓梯:地下使用單元及緩衝區內,設置專供該地下使用單元及緩衝區使用,且可通達地面道路或永久性空地之直通樓梯。六、緩衝區:設置於地…
  1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84條 …下通道末端不與其他地下通道相連者,應設置出入口通達地面道路或永久性空地,其出入口寬度不得小於該通道之寬度。該末端設有二處以上出入口時,其寬度得合併計算。
  1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85條 …通樓梯依左列規定:一、自地下通道之任一點,至可通達地面道路或永久性空地之直通樓梯口,其步行距離不得大於三十公尺。二、前款直通樓梯分開設置時,其出入口之距離小於地下通道寬度者,樓梯寬度得合併計算,但每座樓梯寬度不得小於一‧…
  1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89條 …及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並應設置可通達地面道路或永久性空地之安全梯。但連接部分已設有符合本章規定之直通樓梯者,不在此限。
  1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93條 …之步行距離小於二十公尺。三、直通樓梯地面出入口直接面臨道路或永久性空地,或利用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而成之通道通達道路或永久性空地者。
  1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0條 …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之影響詳予評估。二、建築基地臨接永久性空地或已依本章申請建築之基地,其開放空間應配合整體留設。三、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之建造執照預審小組,應就建築物之私密性與安全管理需求及公共服務空間…
  20. 行政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8條 …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面臨永久性空地或其他都市計畫指定地區範圍內之接受基地,其可移入容積得酌予增加。但不得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四十。
  21. 行政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11條 …柱連接。但出入口臨接道路面及臨接道路側四公尺範圍內、基地臨接永久性空地或山坡之地界且設站基地已有擋土牆構造者,不在此限。四、儲氣槽與防護牆應保持五公尺以上之距離,與出入口地界線應保持三公尺以上之距離。五、加氣機與防護牆應…
  22.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19條 …柱連接。但出入口臨接道路面及臨接道路側四公尺範圍內、基地臨接永久性空地或山坡之地界且設站基地已有擋土牆構造者,不在此限。兼營加氣站業務之加油站,其儲油槽、加油機、油罐車卸油位置與儲氣槽、加氣機、氣槽車卸氣位置二者間,應保…
  23.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19-1條 …柱連接。但出入口臨接道路面及臨接道路側四公尺範圍內、基地臨接永久性空地或山坡之地界且設站基地已有擋土牆構造者,不在此限。兼營加氫站業務之加油站,其儲油槽、加油機、油罐車卸油位置,應與儲氫槽、加氫機、氫氣槽車卸氫位置,保持…
  24. 行政私立老人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位於同樓層或連續樓層;其屬不同幢建築物者,應不為道路、鐵路或永久性空地所分隔。私立老人福利機構申請擴充業務規模者,應經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實地勘查其設備及設施符合規定,始得許可。
  25.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 第18條 …位於同樓層或連續樓層;其屬不同幢建築物者,應不為道路、鐵路或永久性空地所分隔。綜合式長照機構,除依前項規定辦理外,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各項服務使用區域不得交叉設置,且有固定隔間及獨立區劃。二、提供團體家屋服務者,有與其他…
  26.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定,進行必要之調整。第一項所稱街廓,指以都市計畫道路境界線及永久性空地圍成之土地。
  27. 行政加氫站銷售氫燃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6條 …柱連接。但出入口臨接道路面及臨接道路側四公尺範圍內、基地臨接永久性空地或山坡之地界且設站基地已有擋土牆構造者,不在此限。二、儲氫槽及氫氣處理設備自其外緣至第七條所定第一類保護物及第二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應符合附表規定。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