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長官」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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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人員安全查核辦法 第5條 …有充分證明在有限時間內,確實無法遵循本辦法完成安全查核,並經權責長官核定授權者。
  2.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督察辦法 第13條 調查結果有公開之必要者,得簽奉權責長官核定後公開之。但屬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一項之事項,不得公開。調查結果得製作教育宣導資訊。但不得涉及工作模式,並應隱蔽相關人員之真實身分。
  3. 行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 第9條 …收受後,依下列程序辦理:一、各機關情報處理及因應建議,應陳報權責長官,並通報相關機關。二、機關遇有需跨機關協調或通報時,應即會報相關權責機關迅採措施,同時陳報權責長官。三、機關有責任歸屬之情報通報、因應建議、下令、督導及…
  4. 總統國家安全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許可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十日前函轉人事處簽處。二、人事處先行完成申請人資格審核,簽請權責長官核准後,副知政風處,以完成入出國資料登錄及管考。三、經奉核准出國者,人事處應於出國前十日,簽發申請人出國同意函,交申請人據以辦理出國手續。如未經核准者,…
  5. 總統國家安全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許可辦法 第5條 …下列規定辦理:一、申請公務出國者,應由申請人所屬單位先行簽奉權責長官核准,由所屬單位函轉人事處簽發申請人出國同意函,交申請人據以辦理出國手續。二、另有因執行特種勤務或情報任務等特殊情形者,申請人所屬單位得逕行簽陳局長核定…
  6. 行政從事及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安全調查辦法 第9條 …於安全調查結果,應報請機關(構)、部隊、學校及所監督行政法人權責長官核定後,以書面通知原送查單位。
  7. 行政從事及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安全調查辦法 第10條 …安全調查結果者,應報請機關(構)、部隊、學校及所監督行政法人權責長官核定後,重新實施安全調查,如有變更調查結果者,並應依前條規定辦理。
  8.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第5條 …,應於服現役期滿三個月前,向服役單位提出申請,由服役單位陳報權責長官核定。志願留營人員核定權責如下:一、軍官及士官長,由編階少將以上單位主官核定。二、上士以下士官,由編階上校以上單位主官核定。
  9.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4條 …役時所隸屬或執行勤務之機關(構)、部隊、學校或行政法人。三、權責長官:指對軍人有指揮監督或實施懲罰權限者。四、權責機關:指權責長官所隸屬之機關(構)、部隊、學校或行政法人。五、法律專業人員:指具軍法官或國防法務官資格,並…
  10.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5條 …務上違紀行為,應受懲罰:一、違背或逾越法令執行勤務。二、違反權責長官於職權範圍內下達之職務命令或服役機關管理規範。三、怠於監督所屬人員執行勤務或服役機關管理規範。四、其他違紀行為違反已送立法院備查或國防部頒定之法令。軍人…
  11.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10條 軍人對權責長官職務範圍內下達之命令有服從之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向權責長官表示意見;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軍人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前項命令違反刑事法律者,除依法屬正當行使武…
  12.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16條 權責長官認軍人之違紀行為情節重大,有影響調查及懲罰程序或勤務運作之虞者,權責機關得於一定期間內先行停止其勤務。前項停止勤務期間,以六個月為限。權責機關認軍人已無停止勤務之必要時,得回復其勤務。第一項停止勤務之事由未消滅,…
  13.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19條 …奪或減少退除給與、降級、罰薪、罰款、悔過、禁足、罰勤及罰站。權責長官應依違紀行為人受懲罰時之身分核定懲罰;違紀行為人於受懲罰時,已喪失現役軍人身分者,其懲罰以撤職、降階、記過、申誡、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及罰款為限。
  14.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36條 …該法律關係在訴訟或行政救濟程序進行中者,於該法律關係確定前,權責長官得停止行使懲罰權,並通知違紀行為人。懲罰權行使期間因前二項規定停止者,自停止原因消滅或前項法律關係確定之次日起,與停止前已經過之期間一併計算。
  15.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37條 權責長官因職權、舉發或其他情事知所屬軍人涉有違紀行為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自行或指派該管軍官、士官,或政風、督察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員,依本章規定實施調查。
  16.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41條 軍人涉有違紀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權責長官得不實施調查或終止調查:一、同一違紀行為已受懲戒或懲罰。經調查而未受懲罰者,亦同。二、違紀行為後,據以懲罰之法令經廢止或停止適用。三、懲罰權已逾第三十四條規定之行使期間。四、…
  17.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44條 …人員依本節規定偵查之案件終結前,認有將偵查所得證據資料,移送權責長官辦理懲罰之必要時,應報請檢察官同意後行之。
  18.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54條 懲罰,應由權責長官核定之。懲罰權責,除上將之懲罰與中將、少將重要軍職之撤職及降階懲罰,由服役機關報請總統核定外,其餘人員之平時、戰時懲罰權責,由國防部定之。
  19.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55條 權責長官於懲罰程序終結前,應將同一違紀行為人經調查屬實之數違紀行為,予以合一評價。
  20.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56條 調查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權責長官應不予懲罰或終止懲罰程序:一、有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條第一項及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定不受懲罰之事由。二、有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情形之一。三、證據不足或不構成違紀行為。
  21.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57條 權責長官認為有施以重大懲罰之必要時,除第五十八條規定應召開專案評議會之情形外,應指定適當階級或專業人員五人至九人,組成懲罰諮詢會,並得指定其中一人為主席;其成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總人數五分之二。前項諮詢會應給予違紀行為…
  22.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62條 …認定之理由。四、改善建議。五、應受懲罰之人、懲罰種類及懲度。權責長官應依前項第五款規定核定懲罰。
  23.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66條 悔過以外之紀律懲罰,權責長官得以言詞下達後執行之。但應於言詞下達之次日起七日內,依前二條規定辦理。
  24.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71條 受懲罰人依其經濟狀況不能一次完納罰款時,權責長官得酌情准予免息分期繳納。罰款未完納前仍具現役軍人身分者,得自其月支待遇總額中扣抵至多三分之一。前項經濟狀況認定基準、分期期數及扣抵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國防部定之。
  25.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73條 …消滅,於情況許可時即予執行;如受懲罰人停止執行期間表現良好,權責長官得視情節,免除執行。
  26.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77條 …於戰時、戒嚴或動員實施階段,經調查屬實且有即時懲罰之必要者,權責長官得以言詞下達懲罰後,逕為執行,不適用第五十七條至第六十六條規定。
  27.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法第十條第一項之命令認為違法,而以口頭、書面或其他方式足以向權責長官表示意見者,得減輕或免除懲罰。但有同條第二項後段之情形時,仍應受懲罰。
  28.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 第9條 …起算。違紀行為人之服役年資已逾降階後該階法定最大服役年限者,權責長官不得為降階之懲罰。權責機關對已喪失現役軍人身分者為降階懲罰處分,應副知退除給與審定機關重新審定及戶籍所在地後備指揮部辦理階級更正作業;其退除給與應減發者…
  29.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計記大過三次之情形時,應由具核定受懲罰人撤職或廢止起役懲罰之權責長官核定;權責機關應於累滿記大過三次之最後一次懲罰處分發布次日,發布撤職或廢止起役之懲罰處分,並以累滿記大過三次之最後一次懲罰處分發布之次日,為撤職或廢止起…
  30.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權責長官為罰款懲罰前,得依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召開懲罰諮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