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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3 頁-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9條 …型地球電臺外,供自用之無線電信終端設備或低功率射頻電機。六、業餘無線電人員供自用進口之行動式業餘無線電臺二部以內。前項第五款供自用之無線電信終端設備或低功率射頻電機;其輸入數量限制如下:一、自行攜帶輸入者,六部以上,十部…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第3條 …權訂定之相關專用電信網路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授權訂定之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之電臺審驗項目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或其電臺審驗可替代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者,適用各該管理辦法之規定。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2條 …會之國際無線電規則所訂定之各類規則、細則、辦法及規範等。二、業餘無線電人員:指基於個人興趣,不以營利為目的,經主管機關測試及格,取得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者。三、業餘無線電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成立,從事業餘無線電活動之團體。…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3條 …士短期操作業餘電臺之申請案,並研提建議供主管機關參考。二、就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學科試題題庫,提供專業意見供主管機關參考。三、協調特殊業餘電臺間和諧使用頻率。四、舉辦業餘無線電推廣及教育講習活動。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4條 經主管機關測試及格,領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者,始得申設業餘電臺,經取得業餘電臺執照及電臺呼號後,始得從事業餘無線電作業。外國人參加前項所定之測試,以持有居留證明或護照者為限;外國人申設業餘電臺,以取得居留證明及我國業餘無…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5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之資格分等如下:一、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二、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三、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6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之測試題組及格標準如下:一、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題組包括無線電規章與相關法規十三題、無線電通訊方法十五題、無線電系統原理十五題、無線電相關安全防護三題、電磁相容性技術二題、射頻干擾的預防與排除二題共計五…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7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題庫之考題數目,至少包含各等級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所需題組數目十倍以上。各等級業餘無線電人員之測試題目,依前條所定題組及題數,以隨機方式自第一項題庫內選取。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8條 三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及格者,始具有參加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之資格。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及格及設置二等業餘無線電臺達一年以上者,始具有參加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之資格。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9條 各等級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及格者,得於測試及格之日起十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該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逾期申請執照者,應重新測試。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應載明下列事項:一、中、英文姓名及出生日期。二、執照字號及資格級別。三、發照…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10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經主管機關核發較高等級之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時,原執照失其效力。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11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有效期間為十年。業餘無線電人員應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六個月起五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執照。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遺失、毀損或中、英文姓名變更時,應即申請補發或換發;其有效期間與原執照相同。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12條 …等及三等,並依其設置方式分為固定式業餘電臺或行動式業餘電臺。業餘無線電人員得申請設置之業餘電臺如下:一、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得申請一等、二等或三等業餘電臺。二、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得申請二等或三等業餘電臺。三、三等業餘無線電…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13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設置固定式業餘電臺,一人以一座為限;構成該電臺之業餘無線電機數量不限。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14條 …後發給固定式業餘電臺執照:一、固定式業餘電臺設置申請書。二、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影本。三、業餘無線電機型式認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或型式認證審定號碼。前項申請者以未經型式認證合格之業餘無線電機申請電臺設置時,應檢附前項前二款…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15條 …後發給行動式業餘電臺執照:一、行動式業餘電臺設置申請書。二、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影本。前項申請者以未經型式認證合格之業餘無線電機申請時,應備妥業餘無線電機,並檢附前項文件及頻率、輸出功率等技術規格資料影本,向主管機關申請,…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16條 …府立案業餘無線電團體(以下簡稱申請團體)且其所屬會員具有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者,該團體得申請設置團體業餘電臺,申設時應檢具團體業餘電臺及呼號指配申請書,經全國性業餘無線電團體向主管機關或逕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檢具主管機關…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17條 申請團體且其所屬會員具有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者,該團體得申請設置下列特殊業餘電臺,申設時應檢具特殊業餘電臺及呼號指配申請書與設置使用管理計畫書,經全國性業餘無線電團體向主管機關或逕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檢具主管機關核准文件…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18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設置使用臨時電臺,應於預定設置使用日十日前檢具臨時電臺及呼號指配申請書,經全國性業餘無線電團體向主管機關或逕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及指配臨時電臺呼號。臨時電臺設置使用期間以六個月為限。第一項申請臨時電臺者,以使…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26條 …臺執照時指配。但臨時電臺得於申請設置使用時,由主管機關指配。業餘無線電人員不得要求指配特定呼號。但臨時電臺之呼號符合第二十七條規定及無重複指配之虞時,主管機關得依申請指配之。業餘無線電人員取得較高等級之資格後,原設置之業…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28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於初次建立通信或通信完畢時,應報明其業餘電臺呼號,通信中至少每隔十分鐘應報其業餘電臺呼號一次。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29條 …第三十條規定。三、影像傳輸之圖片中應以英文明顯標示呼號。四、業餘無線電人員操作其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相當等級之業餘電臺作業時,得以所在業餘電臺之呼號作業。五、業餘無線電人員操作其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較低等級之業餘電臺作業時,…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30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利用業餘電臺傳送無線打字或數據時,應使用下列規定之數據碼操作模式:一、國際電報電話諮詢委員會建議書CCITTF.1,DivisionC所定義之No.2五單位起止國際電報字母碼(即鮑多碼BAUDOT碼)。二、…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31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應負責管理其業餘電臺之全部收發信設備,並依下列規定作業:一、應以和諧共用方式,互相協調選用符合業餘無線電人員等級之頻率及電功率,並選擇佔用頻寬最小之調變方式作業。二、應優先讓緊急通信作業。但正在從事業餘無線…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32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從事定點間之展頻通信實驗,應自行指定一人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始得為之;並於實驗時,提供所採用之展頻通信編解碼器供主管機關監測之用。前項申請及從事展頻通信實驗者,限一等或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提出申請案時,應…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38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操作業餘電臺,應符合附表:業餘無線電分配頻段、發射功率及發射方式一覽表之規定。前項之發射方式屬於數據通信者,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命其提供所採用之數據通信編解碼器供監測之用。業餘無線電人員操作業餘電臺,使用業餘…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39條 …餘無線電作業之推廣或教育活動目的,業餘無線電團體或一等、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經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得於活動現場,在其監督及指導下,提供業餘電臺或臨時電臺供非業餘無線電人員操作。前項操作不得違反無線電規章之規定。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40條 …內短期操作業餘電臺,應於預定開始操作日十日前由提供業餘電臺之業餘無線電人員檢附下列文件,經全國性業餘無線電團體向主管機關或逕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及指配臨時電臺呼號:一、非本國籍人士短期操作業餘電臺及呼號指配申請書。二、非本…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41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操作業餘電臺時,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一、使用未經指配之電臺識別呼號。二、從事違法通信或傳送非法信息。三、涉及公眾電信業務或從事具有任何營利性質之通信。四、傳送不實之信號或信息。五、從事廣播或蒐集新聞活動。…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42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業餘電臺執照不得讓與、出租或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