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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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11條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承包。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
  2. 行政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法第十一條所稱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金額之採購,指金額未達政府採購法第十三條第三項所定公告金額之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