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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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頁- 行政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第2條 公司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其股份者,應於董事會決議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公告並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申報下列事項:一、買回股份之目的。二、買回股份之種類。三、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四、預定買…
- 行政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第3條 公司非依第二條規定辦理公告及申報後,不得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股份。其買回股份之數量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或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買回之日期、數量、種類及…
- 行政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公開收購,係指不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對非特定人以公告、廣告、廣播、電傳資訊、信函、電話、發表會、說明會或其他方式為公開要約而購買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行為。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五項規定公…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公開收購,係指不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對非特定人以公告、廣告、廣播、電傳資訊、信函、電話、發表會、說明會或其他方式為公開要約而購買有價證券之行為。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公開收購有價證券…
- 行政臺灣地區證券及期貨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第5條 …券商依前項規定申請許可者,其與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訂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使用契約者,應由該公司轉送財政部;僅與櫃檯買賣中心訂立證券商經營櫃檯買賣有價證券契約者,應由該中心轉送財政部;均未訂立者,應由證券商業同業公…
-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3條 …有價證券上市之審查。二、有價證券上市公司財務業務之查核。三、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交易、監視、結算、交割及保管。四、集中交易市場電腦作業及資訊管理。五、本證券交易所、會員或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財務業務之查核。六、證券市…
-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28條 證券交易所應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內成交之買賣,於每日、每月、每年終了製作日報表、月報表及年報表。
-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33條 …員入會或退會。四、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商與證券交易所間,關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使用契約之訂立、變更、或終止。五、依本法第一百一十條或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對會員或證券自營商、證券經紀商所為除名或終止契約以外之處分。六、證…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1條 本法所稱證券交易所,謂依本法之規定,設置場所及設備,以供給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目的之法人。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2條 本法所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謂證券交易所為供有價證券之競價買賣所開設之市場。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28-2條 …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或依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買回其股份,不受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一、轉讓股份予員工。二、配合附認股權公司債…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43-1條 …項、公告、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不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對非特定人為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之有價證券者,除下列情形外,應提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之證明,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特定…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95條 …交易所之設置標準,由主管機關定之。每一證券交易所,以開設一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限。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96條 非依本法不得經營類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業務;其以場所或設備供給經營者亦同。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98條 證券交易所以經營供給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其業務,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經營其他業務或對其他事業投資。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05條 …載左列事項:一、目的。二、名稱。三、主事務所所在地,及其開設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場所。四、關於會員資格之事項。五、關於會員名額之事項。六、關於會員紀律之事項。七、關於會員出資之事項。八、關於會員請求退會之事項。九、關於…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10條 …對會員有左列行為之一者,應課以違約金並得警告或停止或限制其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買賣或予以除名:一、違反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者。二、違反證券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受託契約準則或其他章則者。三、交易行為違背誠實信用,…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12條 …時,證券交易所應依章程之規定,責令本人或指定其他會員了結其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所為之買賣,其本人於了結該買賣目的範圍內,視為尚未退會,或未被停止買賣。依前項之規定,經指定之其他會員於了結該買賣目的範圍內,視為與本人間已…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27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發行之股票,不得於自己或他人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上市交易。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29條 …易所交易之證券經紀商或證券自營商,應由交易所與其訂立供給使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契約,並檢同有關資料,申報主管機關核備。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32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於其供給使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契約內,應訂立由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商繳存交割結算基金,及繳付證券交易經手費。前項交割結算基金金額標準,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第一項之經手費費率,應由證券交易所會同證券商…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33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應於契約內訂明對使用其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商有第一百十條各款規定之情事時,應繳納違約金或停止或限制其買賣或終止契約。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35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於其供給使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契約內,應比照本法第一百十二條之規定,訂明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商於被指定了結他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商所為之買賣時,有依約履行之義務。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36條 …經紀商依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終止契約,或被停止買賣時,對其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所為之買賣,有了結之義務。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38條 …則中,將有關左列各款事項詳細訂定之︰一、有價證券之上市。二、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使用。三、證券經紀商或證券自營商之買賣受託。四、市場集會之開閉與停止。五、買賣種類。六、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商間進行買賣有價證券之程序,及…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42條 …發行人與證券交易所訂立有價證券上市契約後,始得於證券交易所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買賣。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50條 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應於證券交易所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之。但左列各款不在此限:一、政府所發行債券之買賣。二、基於法律規定所生之效力,不能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買賣而取得或喪失證券所有權者。三、私人間之直接讓受…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51條 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買賣者,在會員制證券交易所限於會員;在公司制證券交易所限於訂有使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契約之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商。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52條 證券交易所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因不可抗拒之偶發事故,臨時停止集會,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回復集會時亦同。
-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54條 …停止提存之條件及其保管、運用之方法,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因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所生之債權,就第一百零八條及第一百三十二條之交割結算基金有優先受償之權,其順序如左:一、證券交易所。二、委託人。三、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