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獨立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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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2條 …規定,由其總行申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特許,在自由港區內,設立會計獨立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經營國際金融業務。
  2.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第3條 下列銀行,得由其總行申請主管機關特許,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會計獨立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經營國際金融業務:一、經中央銀行指定,在中華民國境內辦理外匯業務之外國銀行。二、經政府核准,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之外國銀行。三、經主管機關…
  3.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條例第三條所稱會計獨立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指該分行應使用獨立之會計憑證,設立獨立之會計帳簿,並編製獨立之會計報表,不得與其總行或其他分行相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