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服務提供者」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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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條 …用卡、電子票證或其他預付儲值方式,供公眾使用之電話服務。五、普及服務提供者:指設置固定或行動通信網路提供各項普及服務之電信事業。六、普及服務分攤者:指依規定應分攤普及服務費用之電信事業。七、普及服務費用:指普及服務淨成本…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3條 普及服務提供者之市內網路單一交換機房服務區域符合以下各款情形,經主管機關依交通、電力供應、電信基礎設施、住戶社會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核准者,視為偏遠地區:一、服務區域與偏遠地區相鄰。二、人口密度介於全國平均人口密度五分之一…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4條 …(鎮、市、區)公所同意協助基地臺設置使用。設置行動通信網路之普及服務提供者,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其他行動通信電信事業於其普及服務行動通信基地臺共站、共構之請求。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6條 …,向主管機關申請擔任不經濟公用電話服務及不經濟地區電話服務之普及服務提供者。除前項市場主導者以外之設置固定及行動通信網路之電信事業,亦得依前項規定程序提出申請。第一項所稱實施年度,指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期間。…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8條 語音通信普及服務淨成本,為普及服務提供者提供服務之可避免成本扣除棄置營收後之金額。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9條 …附件一之計算公式計算之。不經濟地區固定通信服務之棄置營收,為普及服務提供者於偏遠地區之市內網路單一交換機房服務區域,提供電話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時,所得下列營收:一、月租費收入。二、通話費收入。三、裝置費與接線費收入。四、…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12條 不經濟地區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提供者應以經濟有效之技術提供服務。前項經濟有效之技術,指可達不經濟地區以外區域最多用戶使用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數據通信接取服務速率之技術。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18條 主管機關應於實施年度前一年十二月一日前公告該實施年度之各項普及服務提供者及其實施計畫。各普及服務提供者應依前項實施計畫於實施年度執行普及服務。但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計畫有變更之必要時,普及服務提供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實…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19條 普及服務提供者於其提供普及服務之地區,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用戶要求服務之申請;除經核准之資費外,不得向用戶收取額外費用。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0條 普及服務提供者應於實施年度次年五月一日前,檢具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該實施年度之補助。語音通信或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普及服務之實施成果統計(包括普及服務項目之普及率…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1條 普及服務提供者應訂定其會計作業程序手冊,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但僅以優惠資費提供中小學校、公立圖書館數據通信接取服務之提供者,不在此限。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命普及服務提供者修正其會計作業程序手冊。普及服…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2條 電信普及服務提供者計算普及服務成本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普及服務淨成本應依全服務長期增支成本方式,計算可避免成本。二、普及服務之可避免成本,應為有效率經營下所發生之成本。前項第一款所稱全服務長期增支成本,指於現有服務外…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3條 …務淨成本詳細計算資料。主管機關為審查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得命普及服務提供者及簽證會計師提出說明及補充資料。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30條 …信法取得執照且未依本法辦理登記之第一類電信事業,擔任本辦法之普及服務提供者。
- 行政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32條 普及服務提供者原經主管機關依電信法核定之實施計畫應續為實施。
-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條 …取服務:指利用有線或無線寬頻通信網路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四、普及服務提供者:指提供各項普及服務之第一類電信事業。五、普及服務分攤者:指依規定應分攤普及服務所生虧損及其必要管理費用之電信事業。六、必要管理費用:指審查費、交…
-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6條 …,向主管機關申請擔任不經濟公用電話服務及不經濟地區電話服務之普及服務提供者。既有經營者以外之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或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亦得依前項規定程序,申請擔任不經濟地區電話服務之普及服務提供者。第一項所稱實施年度,指每年…
-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8條 不經濟地區電話服務及不經濟公用電話服務之普及服務淨成本,為普及服務提供者提供服務之可避免成本扣除棄置營收後之金額。
-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9條 …附件一之計算公式計算之。不經濟地區固定通信服務之棄置營收,為普及服務提供者於偏遠地區之市內網路單一交換機房服務區域,提供電話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時,所得下列營收:一、月租費收入。二、通話費收入。三、裝置費與接線費收入。四、…
-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12條 不經濟地區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提供者應以經濟有效之技術提供服務。前項經濟有效之技術,指可達不經濟地區以外區域最多用戶使用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數據通信接取服務速率之技術。
-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17條 主管機關應於實施年度前一年十二月一日前公告該實施年度之各項普及服務提供者及其實施計畫。各普及服務提供者應依前項實施計畫於實施年度執行普及服務。但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計畫有變更之必要時,普及服務提供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實…
-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18條 普及服務提供者於其提供普及服務之地區,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用戶要求服務之申請;除經核准之資費外,不得向用戶收取額外費用。
-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19條 普及服務提供者應於實施年度次年五月一日前,檢具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該實施年度之補助。語音通信或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普及服務之實施成果統計(包括普及服務項目之普及率…
-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0條 …務淨成本詳細計算資料。主管機關為審查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得命普及服務提供者及簽證會計師提出說明及補充資料。
-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2條 …額之比例,乘普及服務費用計算之。前二項普及服務費用,指對所有普及服務提供者之補助金額及必要管理費用。普及服務分攤者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實施年度營業額,未達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者,免分攤該年度之普及服務費用。
-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8-1條 …照且未依電信管理法辦理登記之第一類電信事業,擔任電信管理法之普及服務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