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液體」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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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三、第三類: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及禁水性物質。四、第四類:易燃液體及可燃液體。五、第五類: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六、第六類:氧化性液體。前項各類公共危險物品之種類、分級及管制量如附表一。
  2. 行政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15條 …無法滲透之不燃材料鋪設,且作適當之傾斜,並設置集液設施。處理易燃液體及可燃液體中不溶於水之物質,應於集液設施設置油水分離裝置,以防止直接流入排水溝。六類物品製造場所或一般處理場所內,未處理或儲存六類物品部分,其構造符合下…
  3.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83-1條 …之場所,藥劑最高設計濃度以百分之五十二為限。二、防護對象為含易燃液體之場所時,設計濃度應以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三倍安全係數以上。三、防護對象為含通電中之電氣設備之場所時,設計濃度應以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三五倍安全係數以上…
  4.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84條 …。(二)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依前條第一款所核算之滅火藥劑量,除含易燃液體之場所,應於一分鐘內放射百分之九十以上外,應於二分鐘內放射百分之九十以上。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局部放射方式之噴頭,依下列規定設置:一、噴頭之放射壓力,應符合…
  5. 行政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 第2條 …。二、易燃固體。三、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及禁水性物質。四、易燃液體。五、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六、氧化性液體。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6. 行政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 第6條 本辦法所稱易燃液體,其種類如下:一、特殊易燃物:指乙醚、二硫化碳、乙醛、環氧丙烷及其他在一大氣壓時,自燃溫度在攝氏一百度以下之物品,或閃火點低於攝氏零下二十度,且沸點在攝氏四十度以下之物品。二、第一石油類:指丙酮、汽油及…
  7.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4條 …爆炸物。二、第二類:壓縮、液化或受壓溶解之氣體。三、第三類:易燃液體。四、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釋放易燃氣體之物質。五、第五類:氧化劑及有機過氧化物。六、第六類:毒性物質及傳染性物質。七、第七類:放射性物質。八…
  8.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44條 …電力設備具有腐蝕或可燃性者,應適用本節規定。此外,有關規則對易燃液體船防火安全措施所可適用之電力規定亦應合併使用。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應採適當步驟以確保施行及適用本節有關電力裝置規定之統一。
  9.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50條 …不論其噸位,其防火構造除主液貨控制站位置外,應適用有關規則對易燃液體船之規定。僅從事載運苛性鉀、磷酸或苛性鈉溶液之船舶,並得僅適用一般貨船防火安全措施之規定。但對貨船艙空間防火裝置之規定,亦得免予適用。
  10. 行政水翼船管理規則 第63條 …之內浮力材料等採用可燃材料者,其儲放空間內不得有暴露之電纜、易燃液體之管路或其他火源。
  11. 行政水翼船管理規則 第66條 易燃液體管路應採用鋼或其他經認可之材料。並儘可能避免使用軟管。
  12.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76條 …氣體之船舶,其電力裝置除應適用本節規定外,尚應適用有關規則對易燃液體船防火安全措施所適用之規定。其一般規定如下:一、電力裝置應使易燃貨物燃燒與爆炸之危險減至最低程度。二、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得採適當步驟以確保施行及適用本節…
  13.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81條 …氣體船不論其噸位,其防火與滅火除左列部分外,應適用有關規則對易燃液體船之規定:一、有關消防人員裝具,應依本節第八十八條之規定。二、有關空間位置與分隔,應依第二章第二節之規定。三、有關液貨艙之防護、固定甲板泡沬系統、惰氣系…
  14.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3條 …。七、電動潛水貨泵裝配有電動潛水貨泵之貨艙櫃,應具有設施以於易燃液體裝載前、載運期中及卸載期中將其揮發氣空間予以惰化至正壓力。八、氨(一)除在敞露甲板區域者外,其電力裝置應依第二章第七節對可燃貨物之規定。(二)氨係在溫度…
  1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4條 本規則所稱名詞之定義如下:一、易燃液體船:指供載運大量散裝原油與石油產品之貨船,其原油與石油產品之閉杯法試驗閃點,以核定之閃點試驗設備試驗結果未超過攝氏六十度,其瑞德揮發氣壓低於大氣壓者。或供裝載其他液體產品具有同等火災…
  1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14條 易燃液體船用固定甲板泡沫滅火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供應泡沫之佈置包括固定式噴射器之數量及位置,應能噴灑泡沫至所有液艙區及甲板破裂後之液貨艙內。二、構造應簡單易於操作。其主控制站應位於液貨艙區外靠近船員起居艙,當液貨艙…
  1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15條 易燃液體船用固定惰氣滅火系統,應符合左列規定:一、應能供應氣體或混合氣體至液貨艙,以沖淡氧氣,使艙內大氣成為不能助燃之惰性氣體。二、在正常操作時,除因人員進入液貨艙之需要外,應防止新鮮空氣滲入液艙。三、液貨卸除後之空艙,…
  1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38條 …軟管可資使用。(五)依規定所備之每條軟管應配齊接偶及噴嘴。就易燃液體船所有軟管之噴嘴,應為核定之噴及射兩用式,合用一個關斷開關。三、船舶總噸位一千以上者,至少應有一套岸上國際標準接頭,能於船舶之任何一舷接用。四、起居艙及…
  19.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47條 …規定:一、雷達至少應為二具。二、應裝置雷達自動測繪設備。三、易燃液體船應裝置雷達自動測繪設備。四、裝置雷達自動測繪設備之船舶,應裝有指示水面速度與距離之設施。
  20.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48條 總噸位一萬五千以上未滿二萬之船舶,除適用前條之規定外,非易燃液體船亦應裝置雷達自動測繪設備。
  21.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34條 易燃液體,其閃點如以閉杯法試驗為攝氏六一度或較低者,其技術名稱之後,應加註閃點,或其所屬之閃點組。
  22.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50條 載運第一百十五條危險品之船舶、裝載易燃液體之液體船、槽櫃船及配備有槽櫃以裝載易燃液體之駁船,為防止危險品在載運中發生危險,船舶所有人應製備危險品管理守則,詳細記載該危險品特性、作業方法、災害發生時之措施及其他注意事項等,…
  23.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59條 …致引起爆炸或火災。於曾經裝載高壓氣體、腐蝕性物質、毒性物質、易燃液體、具有易燃性或能發生爆炸性氣體之船艙、艙區或槽櫃內施工、清掃或為其他作業時,應先實施氣體檢查,確認艙內無超過危險量之氣體。
  24.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6條 …庫鄰接之船艙、艙區及火藥庫船艙或艙區直上之甲板部分,不得裝載易燃液體、氧化劑、易燃固體及遇水或空氣能放出易燃氣體之易燃固體或物質。三、火藥庫之船艙或艙區內,不得裝載毒性物質,放射性物質或雜項危險物質。四、火藥庫之船艙或艙…
  25.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9條 將裝有易燃液體之容器為甲板上裝載、甲板上覆蓋裝載或甲板上室內裝載時,應依左列規定:一、應裝載於不妨礙船員為各項作業而通行之場所。二、應與消防栓、測深管、空氣管、小艇及登艇場所,保持適當距離。三、客船之裝載場所,應與乘客艙…
  26.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0條 將裝有易燃液體之容器裝載於甲板下之船艙或艙區內時,依下列規定:一、裝載於具有通風設備之船艙或艙區。二、裝載一千公斤以上易燃液體之船艙或艙區及與其鄰接之船艙或艙區,不得裝載液化石油以外之易燃高壓氣體。但經航政機關同意者,不…
  27.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1條 裝有易燃液體之容器裝卸時,應注意左列事項:一、應事先完成消防上必要之裝備,備有足量之輕便泡沬滅火器或同等效力之消防設備。二、在裝卸易燃液體之場所附近,或裝載場所之通風筒附近,應禁止煙火,攜帶火柴、裸露之鐵具及其他容易發生…
  28.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2條 …分開裝載。二、裝載棉花之船艙或艙區及其鄰接之船艙或艙區不得裝易燃液體易燃固體、壓縮氣體、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遇水或空氣能放出易燃氣體之易燃固體或物質等危險品。但已將此等危險品裝載於金屬容器內,或船艙、艙區之艙壁為鋼質者…
  29.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2條 壓縮、液化或受壓溶解之氣體、易燃液體或腐蝕性物質,以槽櫃船裝載或以配備有槽櫃駁船之槽櫃裝載者,其槽櫃裝置依下列規定:一、裝置於起居艙室以保持適當距離及易於接近監視之場所。二、裝置於通風良好並無煙火或熱氣危險之處所。三、妥…
  30.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100條 易燃液體以槽櫃船裝載或以配備有槽櫃駁船之槽櫃裝載者,其槽櫃之裝置除依第九十二條規定外,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槽櫃之焊接構造,比照壓力容器之標準,具有堅固之構造,經以相當於頂板上二點五公尺之水頭施行水壓試驗,不致洩漏或發生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