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國外四年之計算」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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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國籍者。二、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並領有我國有效護照者。前項所稱旅居國外四年之計算,指自抵達國外翌日起,四年間返回大陸地區之期間,每次未逾三十日而言;其有逾三十日者,當年不列入四年之計算。但返回大陸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