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合併」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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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外國僑民學校及附設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7條 …合併:合併後僅一校存續,其他學校變更為存續學校之一部分。二、新設合併:合併後各校均消滅,成立一所新設外國僑民學校,並另定新校名。
- 行政財團法人私立學校申請變更組織作業辦法 第9條 變更後之主管機關許可為新設合併者,各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董事會應於許可後四個月內,共同訂定學校法人捐助章程,報變更後之主管機關核定。各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董事會應依前項學校法人捐助章程規定,推舉創辦人一人至三人,由創辦人於捐助章…
- 行政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 第3條 …學校之一部分、分校、分部、專科部或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二、新設合併:合併後成立一所新設國立大學,並另定新校名,原學校變更為新設學校之一部分、分校、分部、專科部或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
- 行政空中大學與其系所及附設專科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9條 …併後僅一校存續,其他學校變更為存續學校之一部分或專科部。二、新設合併:合併後各校均消滅,成立為另一所新設空中大學,並另定新校名。前項第二款新設合併後之空中大學應置校長一人,第一任校長,比照新設立之空中大學校長,依本條例第…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條 …學校之一部分、分校、分部、專科部或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二、新設合併:合併後成立一所新設專科以上學校,並另定新校名,原學校變更為新設學校之一部分、分校、分部、專科部或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三、學校改隸:學校法人將其他學校…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7條 學校應於本部核定合併後一年內完成學校組織規程之訂修。新設合併後之專科以上學校應置校長一人,第一任校長,比照新設立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分別依大學法第十條及專科學校法第十六條規定產生。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7條 …僅一校存續,其他學校變更為存續學校之一部分、分部或分校。二、新設合併:合併後原各校均消滅,成立為另一所新設學校,並另定新校名。三、改隸合併:學校法人將其他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改隸為其所屬私立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私立國…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31條 新設合併後之學校應置校長一人,第一任校長,比照新設立之學校校長,分別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十四條第二項及國民教育法第十三條規定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