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之生技醫藥公司」的搜尋結果
相關法規
條文搜尋結果
- 行政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12條 新創之生技醫藥公司,其主要技術提供者為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或公立研究機關(構)研究人員者,不受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四條、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不得經營商業、股本總額百分之十、第二項及第十四條兼任他項業務之限制。惟應遵守…
- 行政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第5條 …定之課程綱要編輯教科用書、教師用書或教師手冊之出版組織。五、新創之生技醫藥公司。六、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所定企業、機構、團體或新創公司。教師得於國外、香港或澳門地區兼職之範圍如下:一、經當地主管機關…
- 行政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第6條 …織兼職,以兼任顧問及編輯職務為限。教師至前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新創之生技醫藥公司兼職,其相關兼職管理規範,應依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辦理。教師因科學研究業務需要,得至前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二項第四款所定企業、機…
- 行政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第13條 …作關係之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兼職。二、至第五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新創之生技醫藥公司兼職。教師經選任為前項第一款之獨立董事職務時,學校應請教師兼職之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於股東會後首次董事會作成自教師經選任為獨立董事之日起三個月內…
- 行政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新創之生技醫藥公司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新創之生技醫藥公司(以下簡稱新創生醫公司):指自設立登記日起未滿八年,且取得經濟部核發之生技醫藥公司審定函之公司。二、研究人員:指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或公立研究機關(構)(以下簡稱學研機構)之專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