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志工」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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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文化部處務規程 第6條 …資源整合與跨領域人力發展之規劃、審議、協調、獎勵及推動。八、文化志工與替代役之培訓、管理、輔導及獎勵。九、本部公共關係及新聞媒體聯絡業務。十、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2. 行政文化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2條 …用詞,定義如下:一、文化業務:指推展文化藝術有關之工作。二、文化志工:指志願參與文化業務服務者。三、文化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以下簡稱運用單位):指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及所屬、運用志工推展文化業務之機關(構)、學校及本部主…
  3. 行政文化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應符合下列條件:一、文化志工: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之個人,連續三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達一千五百小時以上,經運用單位考核有具體績效者。二、文化志工團隊: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之團隊,訂有組織規定,…
  4. 行政文化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4條 本辦法獎勵之獎項、名額及基準如下:一、文化志工:(一)金質獎十名:連續服務七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二千五百小時以上,並曾獲銀質獎後繼續服務滿二年,績效卓著,且未曾獲頒金質獎者。(二)銀質獎二十名:連續服務五年以上,且服務…
  5. 行政文化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5條 文化志工或文化志工團隊符合前條規定者,由所屬運用單位,於本部公告期間內,填具推薦書表,辦理推薦作業;其推薦名額如下:一、文化志工:以該運用單位志工人數之十分之一為限。但文化志工人數未達十人者,得推薦一人。二、文化志工團隊…
  6. 行政文化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6條 依前條規定推薦之文化志工及文化志工團隊,由本部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領域人士組成評審會,進行審查。
  7. 行政文化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8條 依本辦法獎勵之文化志工及文化志工團隊,其所填送之各項資料,經查明有虛偽不實者,本部得撤銷其獎項,並予追回。前項獎項之撤銷,本部得公告之。
  8. 行政僑務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7條 …之調處、權益之維護及優良事蹟獎勵。五、海外僑民青年專業人才與文化志工之邀訪、輔導及培訓。六、僑務委員及僑務榮譽職人員之遴聘。七、僑民之接待服務。八、國內社團涉及僑務之聯繫服務及協助。九、其他有關僑民工作事項。
  9. 行政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第6條 …文化生活體驗、觀光遊憩活動之規劃、推動、協調及宣傳行銷。六、文化志工之招募、培訓及運用管理。七、其他有關文化推廣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