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產物或廢料」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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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核子損害賠償法 第3條 本法所稱放射性產物或廢料,指在生產或使用核子燃料過程中所產生之放射性物料或在是項過程中因受輻射而變成放射性之物料。但不包括最後製造過程及製造完成可用於科學、醫學、農業、商業或工業用途之放射性同位素及其所產生之廢料。
  2. 行政核子損害賠償法 第5條 …併其他物料,能引起原子核分裂之自續連鎖反應而產生能量者。二、放射性產物或廢料。
  3. 行政核子損害賠償法 第10條 核子燃料、放射性產物或廢料在一定限量內者,應依其他法律之規定;其限量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公告之。
  4. 行政核子損害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7條 …送,每運次運送量在一萬公斤以上者,為新台幣四億二千萬元。八、放射性產物或廢料之運送,每運次運送量未達一定限量一萬倍者,為新台幣二億一千萬元。九、放射性產物或廢料之運送,每運次運送量在一定限量一萬倍以上者,為新台幣八億四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