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併合毒害性」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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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核子損害賠償法 第8條 …放射性產物、廢料或運入運出核子設施之核子物料所發生之放射性或放射性併合毒害性、爆炸性或其他危害性,所造成之生命喪失、人體傷害或財產損失。
  2. 行政核子損害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八條所稱放射性併合毒害性,指人體由於接觸、攝取或吸入放射性物質而引起之輻射傷害及化學毒性傷害,所共同造成之生理症狀及其續發性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