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失基地」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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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損失基地:指重要濕地因開發或利用行為所損失之範圍。二、復育基地:指實施異地補償或其他方式之生態補償之範圍。
  2.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主管機關辦理前條異地補償審查,應考量異地補償損失基地及復育基地之條件,訂定下列生態補償比率及復育基準:一、依附件三審酌該申請案應實施異地補償之復育基地面積比率。二、依申請案自行評估提出之現況生態基準及生態調查資料,審酌訂…
  3. 行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實施辦法 第14條 …二項規定辦理事項。第一項復育基地自申請案核發許可之日起,視同損失基地等級之重要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