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戶線」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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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15條 電信線與線路置於同一桿時,雙方接戶線均應使用絕緣線,電壓在二五○伏特以下者,其距離以○.六公尺以上為原則。如有其他因素時,由雙方在不影響安全範圍內協商之。
  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條 本規則除另有規定外,用詞定義規定如下:一、接戶線:指由電業供電線路引至接戶點或進屋點之導線。二、進屋線:指由進屋點引至用戶總開關箱之導線。三、用戶用電線路:指進屋點起至用戶用電器具間之進屋線、幹線、分路、回路及配線,簡稱…
  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0條 …。二、滴水環:(一)個別導線應做成滴水環。(二)進屋線與架空接戶線之連接位置,應為鵝頸接頭下方或進屋之電纜護套終端下方。三、進屋線應有使水無法進入管槽或設備之防水配置。四、進屋線於貫穿建築物處,應採用導線管保護,且導線管…
  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12條 …導線應以壓接端子固定於中性線端子板或匯流排作為隔離之用。一組接戶線供電給數戶用電時,總隔離開關及各戶之表後開關得裝設於同一開關箱,或共裝於一處之個別開關箱。
  5.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條 …電系統延伸至建築物內之裝設及維護,適用第九章至第十六章規定。接戶線之裝設除依第十七章規定外,應符合第三章至第十六章適用之規定。本規則不適用於礦場、船舶、鐵路車輛設備、航空器、動力車輛設備,或第九章至第十六章規定以外用電配…
  6.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電纜。(七)垂直導線:指桿或塔上與架空線路約成垂直之路燈線、接戶線、變壓器引接線等。(八)架空供電或通訊用之線路導線:指承載電流,沿導線之路徑延伸,以桿、塔或其他構造物支撐之電線或電纜,不包括垂直導線或橫向導線。(九)開…
  7.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6條 …、接戶設施若被接地至接地電極上,接地導體(線)可接至被接地之接戶線金屬導線管、接戶設備箱體、接地電極導體或接地電極導體之金屬封閉體。二、若無前款規定之接地方式可採用,接地導體(線)得接至第二十二條規定之接地電極。三、若無…
  8.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7條 …電路,不在此限。三、其他導體(線):非中性導體(線)之線路或接戶線導體若需接地,應被有效接地。四、突波避雷器之動作若與接地有關,應被有效接地。五、以大地作為電路之一部分者:(一)電路之設計,不得利用大地作為正常運轉下該電…
  9.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3條 …素,包括線路特性、導體(線)總數與重量、樹木狀況、分路及架空接戶線之數目與位置、結構物衝突、可用路權等。合用經協商同意後,應依第五章規定之適當建設等級裝設。
  10.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5條 …空間與通訊設施空間之換位,僅限於線路同一支持物上進行。但架空接戶線符合前二款規定者,換位可起始於供電設施空間之線路支持物或跨線上,終止在使用建築物或支持物上之通訊設施空間。
  11.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0條 …,在建築物上方或側面之供電導線,其裝置規定如下:(一)帶電之接戶線,包括接續接頭與分歧接頭,依下列規定,予以絕緣或包覆:1.電壓七百五十伏特以下者,應符合第七十八條或第七十九條規定。2.電壓超過七百五十伏特者,應符合第七…
  12.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14條 …置,且符合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者,其間隔得依表一二一規定。通訊接戶線在供電導線下方,且兩者於同一跨越支持物上,若通訊導線與未被有效接地之供電導線之間隔符合前項及第一百十五條至第一百十七條規定時,通訊導線與被有效接地供電導線…
  13.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31條 …方者,不適用之。若低於七百五十伏特且符合第七十八條規定之架空接戶線,在作業人員爬登前,所有相關之導線已以橡皮護具掩蔽或有其他標準作業方式防護,且該接戶線於電桿附掛處至縱向路徑導線之水平距離,不小於電桿直徑再加上一百二十五…
  14.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51條 …物下方一.八公尺或六英尺間,應以非金屬護套予以防護。四、架空接戶線:供電電纜作為架空接戶線者,在該電纜離開支持物固定點處,至少應距最高之通訊附掛物上方一.○公尺或四十英寸或距最低之通訊附掛物下方一.○公尺或四十英寸。位於…
  15.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62條 …伏特以下之電車接觸線而提升。二、支撐對地電壓七百五十伏特以下接戶線之支持物,其建設等級不得低於與其相同電壓供電線路導線之建設等級。三、通訊線路於同一跨距跨越供電線路及鐵路,因跨越鐵路軌道,其建設等級依第一百六十條第二項第…
  16.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63條 …伏特以下之電車接觸線而提升。二、支撐對地電壓七百五十伏特以下接戶線之橫擔,其建設等級不得低於其相同電壓供電線路導線之建設等級。三、通訊線路於同一跨距跨越供電線路及鐵路,因跨越鐵路軌道,其建設等級依第一百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
  17.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64條 …十伏特以下之電車接觸線而提升。二、對地電壓七百五十伏特以下之接戶線,僅需與其相同電壓供電線路導線、架空地線相同建設等級。三、通訊線路於同一跨距跨越供電線路及鐵路,因跨越鐵路軌道,其建設等級依第一百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第二目…
  18.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94條 通訊線路導線或接戶線用於二級線路建設等級,無特定機械強度要求。
  19.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76條 …(五)除符合前條規定外,具金屬導體或金屬配件之通訊電纜及通訊接戶線,其外皮內應有連續之金屬遮蔽。(六)通訊保護裝置能於通訊線路與供電導線發生碰觸時,適當防止預期之電壓及電流影響。(七)被有效接地之供電導線與通訊電纜遮蔽層…
  20.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04條 低壓架空接戶線應使用絕緣導線或電纜。
  21.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05條 低壓架空接戶線之線徑應依用戶接供負載所計算之負載電流選定,且導線應具有足夠之機械強度,其最小線徑銅導線為八平方毫米或8AWG,鋁導線為十四平方毫米或6AWG。
  22.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06條 低壓架空接戶線之長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架空單獨及共同接戶線之長度以三十五公尺為限。但架設有困難時,得延長至四十五公尺。二、連接接戶線之長度自第一支持點起以六十公尺為限,其中每一架空線段之跨距不得超過二十公尺。
  23.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07條 低壓架空接戶線在建築物或支持物上之固定點位置,儘量接近電度表或總開關。
  24.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08條 低壓架空接戶線裝設於建築物上時,若建築物為磚構造或混凝土構造者,裝置螺栓應堅實固定在建築物內。
  25.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09條 裝設低壓架空接戶線時,屬於接地之導線得以金屬支架或金屬.直接固定;屬於非接地之各導線應以礙子支持。但接戶線為電纜者,其屬於非接地之各導線已使用支線支持者,得不以礙子支持。
  26.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10條 低壓架空接戶線跨越道路,若需固定於用戶樓房時,其固定點應選擇在二樓以上適當之處,以提高接戶線對地之高度。
  27.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11條 低壓架空接戶線以採用接戶電纜配線、低壓線架縱式或撚架配線為原則。
  28.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12條 綁紮低壓架空接戶線時,應使用直徑二.○毫米以上之紮線。
  29.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13條 低壓架空接戶線由電桿引接之一端,儘量使用軸型礙子與低壓線架或二孔鐵片。
  30.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14條 若由一路共同低壓架空接戶線,或連接接戶線分歧引出另一路連接接戶線時,應於接戶線一端之支持物附近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