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機關補助」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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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4條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適用本法之規定,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藝文採購不適用前項規定,但應受補助機關之監督;其辦理原則、適用範圍及監督管理辦法,由文化部定之…
  2.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各機關依組織法規聘任人員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10條 接受機關補助之選送或自行申請國內外進修人員,於進修期間,依第四條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時,仍准其繼續進修。關於進修費用補助之計算基準,其進修方式係採學期制者,以學期開始日至退休、資遣生效日之期間,占全學期期間之比例折算;其進…
  3.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各機關依組織法規聘任人員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11條 接受機關補助之選送或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人員,依第四條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時,得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免除其賠償責任。
  4. 行政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接受機關補助,指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獎助、捐助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動支機關經費之給付。
  5. 行政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第4條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應符合補助目的,且應遵守該機關法令規定。
  6. 行政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第6條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其與供應廠商之權利義務關係及採購內容,應以採購契約載明,並得於必要時與供應廠商進行協議。
  7. 行政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第8條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基於尊重文化藝術專業及採購效益,應依補助機關之查核需要,就採購作業、履約管理、利益迴避及其他相關事項,訂定採購規範並公告,以利補助機關進行監督。
  8. 行政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必要時應受補助機關之查核;補助機關得就重點項目,訂定查核程序及基準。機關有查閱要求時,法人或團體應提供有關藝文採購之資訊或資料,並接受機關查核採購之品質、進度及其他事宜。法人或團體配合…
  9.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屬軍職人員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6條 接受機關補助之選送或自行申請國內外進修人員,於進修期間,依第八條規定辦理退伍時,仍准其繼續進修。關於進修費用補助之計算基準,其進修方式係採學期制者,以學期開始日至退伍生效日之期間,占全學期期間之比例折算;其進修方式非採學…
  10.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5條 接受機關補助之選送或自行申請國內外進修人員,於進修期間,依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時,仍准其繼續進修。關於進修費用補助之計算基準,其進修方式係採學期制者,以學期開始日至退休、資遣生效日之期間,占全學期期間之比例折…
  11.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6條 接受機關補助之選送或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人員,依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時,得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免除其賠償責任。
  12. 行政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3條 …由各補助機關共同或指定代表機關辦理監督。本法第四條第一項所稱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包括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獎助、捐助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動支機關經費辦理之採購。本法第四條第一項之採購,其受理申訴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為受理補助…